做事保障国家程度安范例案例
1.四川审查机关督匆匆保护天下灌溉工程遗产通济堰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2.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公民审查院督匆匆整治建筑工地违法打水行政公益诉讼案
3.北京市海淀区公民审查院督匆匆整治洗车做事行业违法用水行政公益诉讼案
4.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公民审查院督匆匆整治河道内违法培植光伏电站行政公益诉讼案
5.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公民审查院督匆匆整治违法培植侵略河道行政公益诉讼案
6.山东省高密市公民审查院督匆匆整治违法培植滚水坝妨碍河道行洪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7.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公民审查院督匆匆整治违法堆放大宗固体废物妨碍河道行洪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8.江西省宜丰县公民审查院督匆匆整治矿区水土流失落行政公益诉讼案
9.湖北省公民审查院汉江分院督匆匆整治水土流失落行政公益诉讼案
10.广东省肇庆市公民审查院支持肇庆市水利局起诉方某瑜等人河道造孽采砂毁坏生态环境案
四川审查机关督匆匆保护
天下灌溉工程遗产
通济堰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水环境管理 灌溉工程遗产 以事备案 一体化办案
【要旨】
针对违法主体较多、成因繁芜、难以确定详细监督工具的跨市级区划的水污染问题,省级审查院可以基于公益危害事实以事备案,采纳一体化办案模式,督匆匆有关行政机关协同履职,修复受损公益。
【基本案情】
天下灌溉工程遗产通济堰辐射成都平原核心区52万亩,其干渠总长98.73公里,65条支渠总长363公里,跨成都、眉山2市4县区。通济堰(虞石桥电站段)位于四川省成都邑新津区与眉山市彭山区交界处。自2008年以来,通济堰上游沿渠养殖污染、固废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致使该水域断面水质长期为Ⅳ类,有时为劣Ⅴ类,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干系行政机关之间协作不畅、履职不全面,致使上述问题长达15年未得到有效办理。
【调查和督匆匆履职】
2023年7月21日,专案组在通济堰干渠(虞石桥电站段)开展调查取证,进行水质取样。
2023年7月28日,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央将线索移送四川省公民审查院(以下简称四川省检察院)。四川省检察院经初查后认为,通济堰水体污染问题涉及成都、眉山两市不同行政机关,问题成因繁芜、整改难度大。成都、眉山两市河长办、环境保护委员会先后分别督办,未见成效。四川省检察院于2023年8月2日以事备案,抽调省、市、县(区)6个办案单位近20名干警组成专案组,统筹推进专案办理。
在水利部门技能职员支持下,专案组通过现场拜访、讯问干系职员以及无人机拍摄、快速检测等办法调查固定证据,先后勘查现场98次,查明通济堰(虞石桥电站)段以及干支渠水环境紧张问题有:1.养殖污染。通济堰上游的水产及畜禽养殖户的病去世水产品及畜禽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入渠。2.生活固废污染。通济堰干支渠沿岸生活固体废物未规范清理,堆至岸线或者直接入渠,且未及时打捞上岸转运处置。3.农业面源污染。沿渠两岸均为农业栽种区,栽种中利用过化肥、农药的秸秆直接入渠,污染严重。4.污水直排。与通济堰平交的清运河、秦家河、郑兴河等5条河流,流域内企业因污水处理设备不完善等缘故原由,导致污水直排入河。上述问题导致通济堰水体污染严重,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指标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公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规定,辖区内生态环境、农业屯子及属地政府负有相应监督管理职责,但未依法全面履职,致上述问题长达15年未得到有效办理。
2024年1月12日上午,四川省检察院干系卖力人带队到新津区院召开通济堰跨区划水体污染系列案推进会,成都邑院、眉山市院两级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参会。
四川省检察院统筹成都邑新津区和眉山市彭山区、东坡区审查院办案力量,共备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8件,制发审查建议7件。在审查监督和水行政司法协同推动下,通济堰流域水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办理。一是办理通济堰(虞石桥电站)段水污染问题。成都邑新津区永商镇政府在通济堰(虞石桥电站)段上游1公里内设置拦截网和打捞点,打捞清理晾晒后的固体废物由干系单位及时清理转运。二是改进通济堰沿岸水环境。成都邑新津区农业屯子局、生态环境局、永商镇政府关停上游3家违法开设的水产养殖场和1家违法洗车场,新建垃圾转运站网络转运生活固废。三是强化上游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监管。成都邑新津区和眉山市东坡区、彭山区三地农业屯子部门定期对辖区内畜禽、水产养殖开展全覆盖排查,规范病害畜禽水产规范化处置。四是办理污水直排问题。经眉山市东坡区属地政府督匆匆整改,案涉企业于2024年3月下旬完成雨污分流整改,并建筑网络池网络生活污水进行再利用。
通过专案办理,干系部门累计投入1500万元,修复破损污水管网30余公里,清理打捞渠面漂浮物1120余吨,对通济堰东干渠清淤102.9吨,设置微型水质监测站33个,建成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点35个。2023年10月至11月,省市区三级审查机关及同级水行政司法部门、河长制办公室六次现场回访,确认通济堰(虞石桥电站)段水环境已有效改进,断面水质Ⅲ类以上。
【范例意义】
通济堰是都江堰灌区的主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向天府粮仓核心区供应灌溉水源的主要职能。针对通济堰长达15年的跨区域水体污染老大难问题,省级院以事备案,看重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的积极浸染,取得积极成效。与市、区两级审查机关共同调查取证,厘清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不同部门的职责,加强与水行政司法部门的协作,形成水环境管理协力,共同推动通济堰全流域综合系统管理。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公民审查院
督匆匆整治建筑工地违法打水
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审查建议 水资源保护 建筑工地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要旨】
针对建筑工地违法打水行为暗藏性强、查实难问题,审查机关可以采纳大数据建模由点及面排查类案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督匆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建筑工地取用水行为。
【基本案情】
受流域水系自成体系、过境水量少、人口稠密等成分影响,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均水资源霸占量仅为320立方米,不到全国均匀水平的17%,属于水资源短缺地区。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期间,镇海区内8个建筑工地未依法申领打水容许证,擅自从工地附近河道抽水用于建筑施工、工人生活用水等,未缴纳水资源费,且超用水定额管理哀求,造成水资源摧残浪费蹂躏。
【调查和督匆匆履职】
2023年2月,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公民审查院(以下简称镇海区审查院)接到群众举报反响镇海某建筑工地存在造孽打水问题。镇海区审查院经初步调查认为,该建筑工地违法取用水行为,造成水资源丢失,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于2023年2月22日以行政公益诉讼备案。
2023年3月19日,镇海区审查院协同区农业屯子局拜访临河建筑工地,现场勘查造孽打水问题。
经拜访并查阅行政司法卷宗创造,河道附近建筑工地违法取用水问题长期普遍存在,且暗藏性强、查实难。镇海区审查院构建利用临河建筑工地造孽取用水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比对调取的在建工程项目清单和申领打水证名录,筛查出未申领打水证在建工程项目,将河道水系图谱与在建工程项目坐标图层叠加,排查出存在造孽打水隐患的在建工程项目52个。镇海区审查院对个中8个项目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创造均未经容许擅自安装抽水泵就近取用河道地表水,且存在未安装计量举动步伐,未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的违法行为,累计违法逾额度打水量逾46万立方米。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水法》《打水容许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规定以及三定方案,镇海区农业屯子局(以下简称区农业屯子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有水资源保护监管职责。2023年3月30日,镇海区审查院向区农业屯子局发出审查建议,督匆匆其依法履行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等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法取用水行为。
收到审查建议后,区农业屯子局积极落实整改任务、采纳有效整改方法,于2023年5月29日作出书面回答,7个在建工程项目办理打水容许并安装计量举动步伐,补缴水资源费4.5万余元,1个工程项目拆除打水设备。同时,区农业屯子局联合镇海区住房和培植交通局(以下简称区培植交通局)、镇海区综合行政司法局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实地检讨在建工程项目52个,包括前述7个工程项目在内的27个工程项目办理打水容许并全部安装计量举动步伐,对违法环境严重的2个工程项目罚款4万元。
2024年5月23日,镇海区审查院约请“益心为公”志愿者进行“转头看”,随机拜访并调阅建筑工地日常检讨台账。
2024年5月23日,镇海区审查院约请“益心为公”志愿者随机拜访建筑工地,并调阅建筑工地日常检讨台账,开展整改成效“转头看”,创造辖区临河建筑工地违法打水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截至2024年5月,全区取用水企业共计缴纳水资源费5141.55万元,创建节水型企业38家,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96.8%,居全市前列。
【范例意义】
河道地表水是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的主要载体,应该依法、合理、有序开拓利用。审查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浸染,通过“数字建模+专项监督”,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推动规范水资源监管保护事情流程,形成事情协力,办理建筑工地长期违法取用水创造难、查处难、常态化监管难等问题。
北京市海淀区公民审查院督匆匆整治
洗车做事行业违法用水
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审查建议 水资源保护 洗车做事行业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要旨】
洗车做事行业未按规定分类装表计量且未缴纳分外用水行业水费,造成水资源摧残浪费蹂躏、减损国家税收的,审查机关可以行政公益诉讼备案,督匆匆干系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取用水行为。
【基本案情】
洗车取用水属于特种行业取用水,按照干系规定,应从高定价并征收水资源税。北京市海淀区某汽车园区内,有12家汽车发卖企业利用市政自来水供应洗车做事,未按规定对不同用场用水分类装表计量,也未按照分外用水行业水价缴费,造成水资源摧残浪费蹂躏、减损国家税收,危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匆匆履职】
2023年4月,北京市海淀区公民审查院(以下简称海淀区审查院)在开展洗车行业违法问题管理审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依托“审查+水务”协同事情机制,调取干系数据,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干系数据信息进行比对碰撞,创造某汽车园区内供应洗车做事的企业可能存在未向水务部门备案循环用水举动步伐的问题。在初步调查中,还创造部分企业存在违法用水问题。
2023年5月19日,海淀区审查院经研判剖析,对以上问题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备案。通过现场拜访查看、讯问事情职员、调打水脚缴纳记录、发票等办法,海淀区审查院查明园区内12家汽车发卖企业利用市政自来水供应洗车做事,未按照规定对不同用场用水分类装表计量,也未按照分外用水行业水价缴纳水费,而因此非居民用户水价由物业统一代收代缴。同时,部分企业还存在未按照规定完成循环水举动步伐备案的情形。根据《北京市节水条例》《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干系规定,水务部门对此具有监管职责。2023年6月12日,海淀区审查院向海淀区水务局制发审查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职,对供应洗车做事的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督匆匆整改,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落实节水哀求。
2023年8月11日,海淀区审查院、海淀区水务局以及属地街道事情职员在涉案汽车园进行整改后的实地回访。
海淀区审查院与海淀区水务局就洗车做事行业存在的未按照规定分类装表计量并缴纳分外用水行业水费等问题开展漫谈互换。
海淀区水务局收到审查建议后高度重视,组织水务综正当律队、节约用水事务管理中央联合开展司法检讨,对存在违法问题的12家企业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时整改关照书,纠正其违法行为。组织召开整改事情推进会,向干系企业解读《北京市节水条例》干系规定,两次赴园区进行辅导督导。针对企业提出的洗车用水需求量大、中水管线尚未搭建、分散采购再生水运输本钱高档现实困难,审查机关推动水务部门折衷辖区内再生水厂与企业签订购买再生水条约,根据各企业用水量分别安装水箱后集中采购,降落企业经营本钱。2023年8月,涉案企业均已采取再生水供应洗车做事,完成循环用水举动步伐备案并正常运行。
海淀区水务局以案匆匆改,在全区开展洗车用水司法检讨,共计备案查处31家洗车做事企业,同时还对辖区内5家高尔夫球场的用水情形进行了专项司法检讨。
【范例意义】
北京属于资源型极度缺水城市,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意义重大。审查机关以洗车做事行业违法用水为“小切口”,通过督匆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纠正企业违法行为、提升企业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保护。在依法监督的同时,审查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疏堵结合,推动行政机关拓宽监管思路,匆匆成企业集中购买再生水,降落经营本钱,办理企业经营碰着的现实困难,勾引洗车行业规范经营,实现水资源保护的源头管理。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公民审查院
督匆匆整治河道内违法培植光伏电站
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审查建议 行洪安全 光伏电站 村落庄振兴
【要旨】
针对在河道范围内违法培植光伏电站,影响行洪安全问题,审查机关可以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匆匆属地政府依法履职,推动项目履行整体迁移,保护河道安全,做事村落庄振兴。
【基本案情】
涡河是淮河第二大支流,全长380公里,流域面积1.59万平方公里。2017年4月,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镇马寨村落委会在涡河(马寨村落段)南岸,培植了6座大小不等的光伏电站,占地面积39.59亩,年均匀发电量136.2万度。上述光伏电站选址未经批准,侵略了涡河河道,影响行洪安全。
【调查和督匆匆履职】
卫星图片显示的涡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光伏电站的问题。
2022年7月,安徽省亳州市河长办将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镇马寨村落涡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培植光伏电站的问题线索,移送至亳州市公民审查院(以下简称亳州市审查院)。亳州市审查院经初步调查认定,村落集体组织在该段河道管理范围内未批先建6座光伏电站。按照统领规定,亳州市审查院将线索交亳州市谯城区公民审查院(以下简称谯城区审查院)办理,并与亳州市水利局联合督办。
2022年8月10日,谯城区审查院以行政公益诉讼备案,通过调取书面材料、实地拜访村落干部、讯问行政机关事情职员、现场勘查等办法开展调查。亳州市谯城区水利局多次责令村落集体组织纠正违法行为。因光伏电站属于国家家当扶贫项目,不宜直接拆除,须要由属地镇政府妥善办理。2022年9月14日,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规定,谯城区审查院向十九里镇政府发出审查建议,督匆匆其依法履行防洪责任,将妨碍河道行洪的光伏电站移出马寨村落涡河河道管理范围。
收到审查建议后,十九里镇政府反响,因光伏电站的拆除和重修须要多部门协同合营和技能支持,存在一定困难。针对其反响的问题,亳州市审查院组织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方案局、市应急局、市村落庄振兴局、电力公司等单位召开圆桌会议,研究办理新光伏电站选址、技能支持、原站坑穴回填和桩基清理等问题。通过部门协同联动,历经30余天,6座光伏电站整体迁至附近的陈小庙村落,肃清了河道洪涝安全隐患。同年10月20日,十九里镇政府将整改情形书面回答谯城区审查院。
属地政府协同专业公司对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光伏电站进行拆解现场。
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带领市人大代表现场理解审查公益诉讼助力拆除河道内光伏电站情形,图为迁移后的新光伏电站。
2022年10月25日,谯城区审查院约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跟进监督整改情形。涉案光伏电站及附属举动步伐已被全部清理完毕。新光伏电站已正常运行,占地面积约28.85亩,年均匀发电量146.6万度,可带动村落集体收益达58万余元。以办理此案为契机,谯城区审查院与区水利局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河道造孽培植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拆除河道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6处,清理河道内垃圾、渣土30余吨,退还河坡造孽栽种面积达230多亩。
【范例意义】
针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未批先建光伏电站,妨碍行洪安全问题,审查机关在全面调查取证根本上,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匆匆属地政府积极整改,有效保护河道行洪安全。同时,针对属地政府反响整改中碰着的难题,加强与水利部门协作合营,通过召开圆桌会议,推动部门联动、协力履职,避免“一拆了之”,采纳异地整体迁居光伏电站的办法,既办理公益受损问题,又掩护脱贫攻坚成果。办案过程中,审查机关注重将个案办理与区域管理有机结合,实现公益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共同护航村落庄振兴,守护公民群众美好生活。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公民审查院
督匆匆整治违法培植侵略河道
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提起诉讼 行洪安全 游乐举动步伐 跟进监督
【要旨】
针对违法培植侵略河道影响行洪安全、污染流域环境等问题,行政机关经审查建议督匆匆后,仍未有效整改的,审查机关应该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裁判生效后,审查机关应该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整改到位。
【基本案情】
松江河是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的母亲河,在流经县城主城区世昌广场外侧区域时,形成河道滩地。2009年以来,该河道滩地陆续被违法占用。干系经营者通过平整、硬化、抬高河床等办法,建筑海盗船、过山车、旋转木马、拍浮池、碰碰车等大型游乐举动步伐,违规接通电源后对外经营。部分经营者还在河道中建筑钢架板房就地生活起居,生产生活垃圾、污水直排,污染松江河。截至2021年4月,违建游乐举动步伐经营者已超过60家,违建游乐举动步伐63座、违建钢架板房5座,侵略河道面积达11980.6平方米。其间,曾发生一起泄电致人去世亡的安全事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调查和督匆匆履职】
松江河世昌广场外侧河道被侵略实况,拍摄于2021年4月。
2021年4月初,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公民审查院(以下简称松桃县审查院)接到群众举报,称松江河河道被违法占用。经初步调查后,松桃县审查院于2021年4月22日以行政公益诉讼备案。通过现场勘查、无人机航拍取证、查阅书证、讯问干系职员等办法查明松江河河道被违法占用的事实。松桃县审查院认为,该案涉及侵略河道、违法培植、违法排污、安全生产隐患等多种违法环境,致使行洪安全、流域生态环境、生产生活安全等多种公益受损,紧张缘故原由是干系经营者在河道内违法培植游乐举动步伐等构筑物。通过监督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拆除侵略河道违培植施,可以从源头上一并办理多种公益受损问题。
因行政机关职责交叉,对履职存在认识不合,松桃县审查院于2021年5月8日约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系专家和群众代表作为听证员,环绕整治违建侵略河道干系问题召开听证会。经听证,同等认为应由水务部门依法履行查处职责。松桃县审查院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水法》《贵州省河道条例》等干系规定,依法向松桃县水务局发出审查建议,建议该局依法查处违法培植侵略河道的行为。
2021年7月2日,松桃县水务局向审查机关反响因案涉60家经营者、68座构筑物,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全部整改到位,已制订整改方案,将于同年11月尾之前完成整改事情。松桃县审查院根据《公民审查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中止审查。其间,松桃县审查院持续跟进监督,创造松桃县水务局未按照整改方案开展事情,违法占用河道面积新增1000平方米,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遂于2021年11月24日规复审查。
【诉讼过程】
2021年12月20日,根据贵州省检察院指定统领,松桃县审查院向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统领的贵州省江口县公民法院(以下简称江口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判令松桃县水务局依法查处违建游乐举动步伐侵略松江河河道的违法行为。
2022年5月23日,江口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2022年5月23日,江口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2022年7月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松桃县水务局作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履行违法占用河道违建监管职责,讯断支持审查机关诉讼要求。松桃县水务局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贵州省铜仁市中级公民法院。二审法院讯断驳回松桃县水务局上诉要求,坚持原判。
整改后的松江河世昌广场外侧河道,拍摄于2023年11月。
裁判生效后,松桃县审查院持续跟进理解实行情形,创造松桃县水务局未履职整改,依法向其释明讯断生效后仍不整改的法律后果,匆匆成松桃县水务局向松桃县政府作专题申报请示。松桃县政府组织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研究制订了专项整治方案和河道修复方案,由松桃县水务局牵头干系部门组织履行。截至2023年11月尾,违建的游乐举动步伐等构筑物已全部被拆除清理,共修复河道12980.6平方米。2024年1月26日,经松桃县审查院约请专家现场评估、验收整改情形,确认侵略松江河河道违建游乐举动步伐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范例意义】
河道系统管理事关行洪安全和水生态环境。审查机关针对违建侵略河道,存在影响行洪安全、污染流域环境等多种公益受损问题,在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审查建议督匆匆整改未果后,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诉”的形式表示法律代价引领。讯断生效后,审查机关持续跟进监督问题整改,推动行政机关制订整改方案协同管理,切实肃清行洪安全隐患、修复河道生态环境。
山东省高密市公民审查院督匆匆整治
违法培植滚水坝妨碍河道行洪安全
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提起诉讼 行洪安全 综合行政司法系统编制改革 源头管理
【要旨】
针对违法主体未经审批在河道内培植拦水建筑物,妨碍行洪安全问题,经审查建议督匆匆后,行政机关仍未依法全面履职的,审查机关应该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基本案情】
山东省高密市柴沟镇五龙河郝家村落滚水坝造孽培植现场。
高密五龙河系山东高密境内紧张河流之一,径流量大,丰水期防洪形势严厉。2022年,高密市柴沟镇郝家村落村落民委员会未经审批,在五龙河郝家村落段造孽设置滚水坝。坝长约50米,坝前蓄水深度2.5米,坝后间隔桥不敷5米,不符合干系设计标准。滚水坝抬高了该处河道行洪底面标高,随意马虎造成上游壅水,影响行洪安全。滚水坝紧靠桥体,掏空桥梁根本底面,造成垮塌桥梁风险,危及交通安全。水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拆除滚水坝,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调查和督匆匆履职】
2023年4月,山东省高密市公民审查院(以下简称高密市审查院)在开展整治行洪安全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中创造本案线索,经初步调查核实后,于2023年5月22日以行政公益诉讼备案。高密市审查院经实地拜访群众和施工培植主体,调取滚水坝培植原始记录材料,查明涉案滚水坝建成韶光、规模及违法培植等事实。干系水利专家受高密市审查院委托,出具评估见地认为,滚水坝不符合设计标准,严重影响行洪安全,应在丰水期来临提高行紧急处置。
2023年6月22日,高密市审查院组织公开听证,约请水利局、综合行政司法局参加,环绕任务主体、履职办法、法律依据等进行论证。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水法》,水利局作为高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行家洪安全负有法定监管职责。水行政司法包括行政惩罚、行政逼迫、行政检讨、行政容许等事情,综合行政司法系统编制改革仅将行政惩罚权交由综合行政司法部门相对集中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仍要依法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另,参照高密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逼迫打消阻碍行洪的障碍物等行政逼迫实行权应由水利局行使。
2023年6月20日,高密市审查院向水利局发出审查建议,建议实在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查处干系违法行为,拆除涉案滚水坝,肃清安全隐患。鉴于涉案河流已进入汛期,河道防洪事情存在紧迫性,建议水利局于15日内组织拆除该滚水坝。水利局收到审查建议后,回答称由涉案滚水坝所在地镇政府进行拆除。2023年7月5日,高密市审查院对整改情形核实,创造水利局未实际开展事情,在河道进入丰水期、防汛任务加重情形下,涉案滚水坝仍未拆除,行洪危险持续存在。
【诉讼过程】
2023年8月10日,高密市审查院向高密市公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判令水利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涉案河道内违法培植滚水坝的行为。
2023年9月3日,高密市审查院办案职员转头看,滚水坝已彻底拆除。
在诉讼过程中,水利局成立事情领导小组,组织水利专家进行实地查看,制订拆除施工方案,启动逼迫拆除程序,并于9月3日将涉案滚水坝全部拆除,肃清了河道行洪安全隐患。2023年9月22日,高密市公民法院作出讯断,认为涉案滚水坝已拆除,公共利益已得到有效保护,确认水利局未完备履行防洪监管职责行为违法。
滚水坝已彻底拆除。
讯断生效后,高密市审查院约请市机构体例委员会、水利局、综合行政司法局等部门参加圆桌会议,推动水利局和综合行政司法局细化水事违法案件移送吸收、惩罚备案、折衷监督事情机制,实现案件移送标准化。水利局整合行政司法骨干力量,成立依法治水行政办公室,组建水行政司法军队,在全市开展水行政司法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掩护全市水事秩序,切实保障流域河湖安全。
【范例意义】
高密五龙河汛期雨量集中,上游多水库,沿岸地貌繁芜,抵御大水能力不敷。本案中,审查机关针对在河道内私设建筑物问题,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匆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采纳有效方法及时修复受损公益,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此外,审查机关通过圆桌会议等办法,厘清综合行政司法系统编制改革后涉水行政监管部门职责分工,肃清监管盲区,构建涉水公益保护长效机制,促进社会管理水平和效能提升。
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公民审查院
督匆匆整治违法堆放大宗固体废物
妨碍河道行洪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审查建议 行洪安全 “河长+审查长”协作机制 综合管理
【要旨】
针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堆放大宗固体废物问题,审查机关可以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匆匆干系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问题整改难度大、涉及多个部门职责时,审查机关可以推动属地政府统筹干系职能部门协同整改,肃清问题隐患,保障河道行洪安全。
【基本案情】
思勤江是珠江流域西江水系桂江的主要支流之一。从2014年开始,广西钟山县某建材公司在未经水行政部门审批情形下,擅自在钟山县思勤江十二车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大理石矿渣、泥土等大量固体废物,总量为37万立方米、100万余吨,占地面积50余亩。对此,钟山县水利局(以下简称县水利局)曾于2014年、2018年分别向涉案企业下达责令停滞水事违法行为和责令限期改正水事违法行为关照书,但涉案企业因资金链断裂等缘故原由未能有效落实整改。
【调查和督匆匆履职】
2023年7月22日,审查职员到固废堆放点开展现场勘查事情。
2023年7月22日,审查职员利用无人机对堆放在河道范围内的固废进行航拍取证。
2023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依托水行政司法与审查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钟山县公民审查院(以下简称钟山县审查院)。2023年7月21日,钟山县审查院经初步调查后备案,经现场勘查、调取行政司法材料、讯问涉案公司卖力人等办法,查明钟山县某建材公司违反《中华公民共和国水法》《中华公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将大宗固体废物堆放在思勤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妨碍河道行洪安全、危害河流生态环境。同时查明,根据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方案,县水利局已将水务行政司法职责划转给钟山县城市管理司法局(以下简称县城管局),但仍卖力辅导监督全县水行政司法事情、组织辅导较大涉水违法案件查处事情。针对案涉违法行为,县水利局在机构改革之前曾下达停滞和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关照书,但在机构改革后未将违法线索和材料移送至县城管局备案查处,也未及时辅导监督涉水违法案件查处事情。
2023年7月25日,钟山县审查院向县水利局发出审查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河道监管职责,切实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收到审查建议后,县水利局向钟山县审查院反馈案涉违法行为持续韶光长、堆放固体废物数量大,涉案企业无力整改,且涉及多个行政部门职能交叉等问题,希望审查机关推动其他部门协同履职,共同开展整治事情。钟山县审查院积极发挥“河长+审查长”协作机制作用,会同水利、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召开圆桌会议,研究整改管理难点及对策。会议达成共识,县水利局将涉事企业违法问题线索和干系材料移交至县城管局备案查处,全程卖力辅导监督事情,并向钟山县公民政府书面报告事情,争取支持。
经县水利局报告,钟山县公民政府制订专门整治方案,统筹推进思勤江河道范围内固体废物处置事情,哀求县水利局和县城管局协同合营,对涉案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司法检讨。县水利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堆放现场进行测绘,确定违法占用河道范围、违法堆放固废数量,将案件有关情形移送至县城管局。2023年9月29日,县城管局针对涉案企业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其限期打消妨碍,清运所堆放的固体废物,并处行政罚款4.8万元。期满后,涉案企业未完成整改。县城管局报请钟山县公民政府赞许,决定依法履行代履行程序,并委托第三方开展清运处置事情。
2023年12月20日,经由多方努力,涉案河道范围内堆放的固体废物全部被清运至专门堆放点,肃清了河道行洪安全隐患。同时,县水利局争取了277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思勤江十二车河道的水美村落庄项目培植,进一步综合管理涉案河道生态环境,将其打造成“水、滩、路、堤、景”领悟的俏丽河道。
2024年4月22日,审查职员到整改后现场开展“转头看”事情。
【范例意义】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固体废物,是河湖“四乱”常见问题。审查机关针对大宗固体废物长期被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危害行洪安全问题,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协同浸染,督匆匆干系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同时,通过圆桌会议办理行政职能交叉等问题,推动多部门协同合营开展整改事情。同时,依托“河长+审查长”协作机制,争取地方政府支持,高效推进干系事情,及时组织第三方清运固体废物,切实肃清河道行洪安全隐患,并进一步做好河道生态环境综合管理。
江西省宜丰县公民审查院督匆匆整治
矿区水土流失落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审查建议 水土流失落防治 协同履职 源头管理
【要旨】
针对矿区工程培植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不到位问题,审查机关可以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匆匆具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开展水土流失落管理事情,修复受损公益。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20日,江西宜春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竞得位于宜丰县花桥乡含锂陶瓷土探矿权。2022年5月开始,矿业公司在没有体例水土保持方案、未采纳水土保持方法的情形下,建筑一条长约11.9公里的进矿道路,开挖植被面积达400余亩。因植被皆伐、山体坡度大,叠加汛期影响,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落,致使下贱河水受到污染,100余亩高标准农田垦植层及20余处排灌举动步伐受损。
【调查和督匆匆履职】
2022年6月,花桥乡山田村落某矿业公司建筑进矿道路现场,审查干警利用无人机现场勘查。
2022年6月,宜春市公民审查院依托“河(湖)长+警长+审查长”机制,创造本案线索,决定交由宜丰县公民审查院(以下简称宜丰县审查院)办理。宜丰县审查院经初步调查,于2022年7月5日行政公益诉讼备案。通过现场勘查、无人机航拍、讯问村落组职员、委托第三方检测等办法,查明矿业公司在进矿道路施工过程中取得林业部门核发的林木采伐证,皆伐林木266立方米,开挖植被面积达400余亩。但是,该项目未制订水土保持方案,也未采纳有效水土保持方法,导致汛期涌现严重水土流失落,造成矿区下贱村落落河道水质浑浊、泥沙淤积、高标准农田毁损。经委托检测,水土流失落造成河道水质中铁和氨氮分别超标25倍、5倍。
2023年7月22日,花桥乡山田村落高标准农田现场,审查干警跟进监督农田举动步伐修复情形。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林业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卖力监督林区采伐林木水土保持方法的履行情形。对在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纳防止水土流失落方法的,由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纳补救方法。2022年7月27日,宜丰县审查院分别向宜丰县林业局、水利局发送审查建议。建议林业局加强林区采伐管理,协同水利部门监督履行好水土保持方法;建议水利局督匆匆案涉矿山企业及时体例、报批水土保持方案,与林业部门共同监督落实水土保持方法。
收到审查建议后,宜丰县林业局和水利局积极履职,协同抓好整改。宜丰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监管职责,协同督匆匆矿业公司做好水土保持管理事情。同时,下发事情文件,明确哀求全县各林业事情站将林地皆伐作业设计书及时通报水利部门,并就水土保持方法与水利部门形成共同监督机制,实现长效常治。宜丰县水利局依法作出责令整改关照书,督匆匆矿业公司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1.4万元,采纳临时苫盖、设置排水沟及沉砂池等补救方法及时减损水土流失落,并哀求完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按照方案开展履行。
矿业公司累计投入5500余万元用于水土保持举动步伐培植、水土流失落监测等项目,并于2022年12月13日通过验收。针对该项目水土流失落造成的生态环境危害等问题,宜丰县审查院与县水利局共同到矿业公司开展释法说理,推动企业主动承担生态修复任务,投入近126万元用于河道清淤、河堤沿岸加固工程及高标准农田举动步伐修复。2023年6月,上述生态修复事情全部完成。
宜丰县审查院办理该案后,在全县开展矿山企业水土保持专项监督,通过构建锂电新能源家当生态环保法律监督模型,办理水土保持干系案件5件,督匆匆13家矿山企业补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00余万元。同时,针对工程培植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漏洞,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呈报县委县政府,推动出台规范性文件,促进了矿区水土流失落问题得到源头管理。
【范例意义】
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管理的根本方法,是生态文明培植的一定哀求。审查机关利用“河(湖)长+警长+审查长”机制创造案件线索,在办案中加强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督匆匆生产培植单位切实履行水土流失落防治任务和生态修复任务。针对办案创造的问题,以数字审查赋能,积极开展类案监督助推综合管理,结合办案形成调研报告呈报地方党委政府,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促进系统管理。
湖北省公民审查院汉江分院
督匆匆整治水土流失落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审查建议 水土流失落防治 类案监督 系统管理
【要旨】
因行政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致使生产培植项目未依法体例水土保持方案、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违法行为对公益造成危害的,审查机关可以进行行政公益诉讼备案。行政机关对同一性子的多个违法行为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审查机关可以作为一个案件办理。
【基本案情】
湖北省仙桃市地处江汉平原,常年雨水充足,年均降雨达1100mm以上,境内河网密布,经《湖北省水土保持方案(2016—2030年)的批复》认定,仙桃市全境属于水土流失落易发区。2019年至2022年,仙桃市312家生产培植单位未严格依法履行水土流失落防治责任。存在未依法体例水土保持方案、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未严格落实防治水土流失落方法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水土流失落防治,降落了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危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匆匆履职】
湖北省公民审查院汉江分院(以下简称汉江分院)依托“河湖长+审查长”机制创造本案线索,经初查,于2023年7月18日以行政公益诉讼备案。经调查查明,2019年至2022年,仙桃市309家生产培植单位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达1400余万元。个中,体例水土保持方案但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企业50家;既未体例水土保持方案又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企业259家(个中93家企业因培植项目低于0.5公顷无须体例水土保持方案)。另,经实地调查,还创造3家企业开工培植中存在未采纳剥离表土,未培植挡土墙、临时排水沟、沉沙池,未及时对袒露泥土上盖等落实防治水土流失落方法不到位问题。因各行政机关司法信息共享不畅,干系部门未及时移送费源信息,致使税务部门未及时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利用管理办法》等干系规定,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对辖区内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负有监管职责。
2023年7月26日,汉江分院向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发出审查建议,督匆匆其依法全面履职,严格监管境内开工培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体例、水土保持方法的落实,并及时向税务部门移送水土保持补偿费费源信息;对税务部门经催缴未征收到位的,应该依照《中华公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惩罚。
2023年8月23日,汉江分院案件承办人与水利部门、企业漫谈。
2023年8月30日,汉江分院案件承办人现场核实项目整改情形。
2023年9月20日,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书面回答称:已责令并督匆匆3家未采纳防治水土流失落方法的企业整改到位。已责令166家企业依法体例水土保持方案,待方案审批后补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对无须体例水土保持方案和已体例水土保持方案但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143家企业进行普法宣讲、释法说理。个中,干系企业主动缴纳300余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对未主动缴纳的,移送水土保持补偿费费源信息60余条至税务部门;对拒不缴纳的企业备案调查2家,行政惩罚1家。
2024年1月10日,汉江分院跟进监督创造,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已责令上述309家单位中166家企业的133个项目体例水土保持方案,欠缴的1400余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被全部征缴到位。同时,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征缴新增水土保持补偿费947.66万元,现场监督检讨并责令75个未落成培植项目严格落实防治水土流失落方法。
针对干系信息衔接不畅等问题,汉江分院延伸办案职能,推动干系部门共享司法数据,助力破解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壁垒,确保生产培植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落防治任务。
【范例意义】
做好水土保持事情,对汉江流域水土流失落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意义重大。审查机关针对生产培植单位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落防治任务的问题,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浸染,督匆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同时,延伸审查职能,通过帮忙行政机关完善水土保持监测信息互享,构建水土保持事情互联互通新格局,进一步扩大监管效果,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
广东省肇庆市公民审查院支持
肇庆市水利局起诉方某瑜等人
河道造孽采砂毁坏生态环境案
【关键词】
民事公益诉讼 支持起诉 造孽采砂 生态环境危害赔偿
【要旨】
审查机关已经对河道造孽采砂毁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备案民事公益诉讼,行政机关又对同一危害行为启动生态环境危害索赔程序的,可以支持行政机关提起诉讼,深究违法主体的生态环境危害任务。
【基本案情】
2013年6月,广州市某集团有限公法律定代表人方某瑜等人以卖力广东肇庆珠江干流西江阅江大桥附属航槽改线疏通工程为掩饰笼罩,在疏通工程中进行河道造孽采砂,并超量发卖造孽开采的河砂。经鉴定,共造孽开采河砂1324.10万立方米。其河道造孽采砂规模对涉案河段地形地貌产生影响,扰乱水生生物栖息繁殖,毁坏河流水生态系统平衡,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调查和诉讼】
广州市公民审查院在办理方某瑜等人涉嫌造孽采矿案时,创造其造孽采矿行为发生在肇庆市,遂将案件线索移送至肇庆市公民审查院(以下简称肇庆市审查院)。肇庆市审查院经初查,认为方某瑜等人河道造孽采砂行为对肇庆市端州区阅江大桥河段生态环境造成毁坏,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遂于2022年8月4日以民事公益诉讼备案。2022年9月14日,肇庆市公民政府指定肇庆市水利局启动生态环境危害赔偿程序。肇庆市审查院收到肇庆市水利局申请后,经审查决定支持磋商、诉讼。
广州市中级公民法院对方某瑜等人造孽采矿案作出生效讯断后,肇庆市审查院建议并帮忙肇庆市水利局以生效刑事讯断认定的事实为根本,聘请鉴定机构对河道造孽采砂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危害情形进行评估。经评估,方某瑜等人履行的造孽采砂行为与涉案河段的生态环境毁坏有确定的因果关系,且造成的生态环境毁坏难以做到全部恢复原状,生态环境丢失代价量化结果为58873.25万元,个中被毁坏的生态系统代价为46674.525万元,生物被毁坏代价为12198.725万元。肇庆市审查院帮忙肇庆市水利局确定赔偿责任人,并到场参与、支持、监督磋商过程。因未能与赔偿责任人达成磋商协议,肇庆市审查院建议并帮忙肇庆市水利局开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等事情。
2023年1月9日,肇庆市水利局就肇庆市阅江大桥造孽采砂毁坏生态环境一案磋商召开磋商会议,肇庆市审查院派员参与磋商。
2023年3月15日,肇庆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肇庆市水利局诉河道采砂毁坏生态环境案,肇庆市审查院以支持起诉人身份,派员出庭。
肇庆市水利局于2023年1月10日向肇庆市中级公民法院提起生态环境危害赔偿诉讼。2023年2月3日,肇庆市审查院向肇庆市中级公民法院投递《支持起诉见地书》。2023年3月15日,公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肇庆市公民审查院以支持起诉人身份,派员出庭。2023年7月12日,肇庆市中级公民法院作出民事讯断,判令赔偿责任人承担58873.25万元的生态环境危害赔偿任务。方某瑜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等公民法院提出上诉,2023年11月28日,广东省高等公民法院裁定该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经肇庆市水利局申请,该案讯断已进入法院逼迫实行程序。
【范例意义】
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公共利益保护是设立审查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危害赔偿制度的共同目的。为避免重复起诉,节约法律资源,提升生态环境领域公共利益保护的实效性,须要加强审查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危害赔偿制度的衔接事情。审查机关和行政机关先后对同一生态环境危害行为备案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启动生态环境危害赔偿索赔程序的,审查机关可以在证据网络、法律咨询、出庭支持等方面供应帮助。审查机关办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看重做好生态环境危害赔偿制度协同衔接,形成公益保护协力,凸显审查公益诉讼监督与支持并重的独特法治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