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请人上门擦玻璃,如果不知道这些,你很可能就要赔偿十几万?天津的郭奶奶就碰着了这样的情形!

2023年春节前,郭奶奶请亲戚老张帮忙,找一位家政职员上门擦玻璃,老张就联系了自己熟习的一位家政职员小赵,而小赵先容了家政职员小刘上门为郭奶奶家擦玻璃。

雇人擦玻璃赔偿十几万  第1张

没成想,小刘干活时,不慎从郭奶奶家二楼窗户坠亡。

事后,小刘的家人就把小赵、老张和郭奶奶一起告上了法庭,哀求赔偿去世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危害抚慰金、扶养费共计一百多万。
这一哀求都遭到了3人的反对!
老张以为自己根本不认识去世者小刘,是小赵先容的,以是跟这事没紧要。
小赵认为自己只是先容了活儿,从中没有拿过任何好处费,也没有任务。
郭奶奶说,她家的窗户本来是有护栏的,但小刘自己把护栏拆下来了,而且自己还多次提醒郭小刘,擦玻璃“危险”“逐步干”,但是小刘没听劝,是自己大意了才掉了下去。
以是,也不应该承担任务。

那么,法院又是怎么讯断的呢?天津西青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赵某为去世者刘某先容擦玻璃的事情,只是供应了做事信息,没有从中牟利,刘某的事情与收入完备取决于自己,他们之间不构成雇佣关系。
因而不须要对刘某的去世承担任务。
小刘和郭奶奶作为擦玻璃做事的供应方和接管方,协商了报酬,双方构成了个人劳务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供应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危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差错承担相应的任务。

那么,去世者小刘和郭奶奶有差错吗?详细又是哪些差错呢?法院认为,有证据显示,刘某从事家政做事半年以上,其在擦玻璃方面的专业化水平、安全保障知识要强于郭奶奶,擦玻璃并非一定要爬上窗户,在室内利用其自带的专业工具也可以完成。
郭奶奶年近八十且独居,从勘验笔录等证据来看,护栏被郭奶奶取下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被刘某临时取下的可能较大。
取下护栏,更是对自身危险的放任。
在可以采纳安全办法完成任务的情形下,小刘轻信可以避免危险,自身存在差错,应该承担任务。

因此,法院酌情认定原告自行承担90%任务,郭奶奶承担10%任务。
干系宣布当中没有透露法院终极认定的赔偿金额,如果按照原告的诉讼要求一百多万的话,郭奶奶须要赔偿十万以上!
郭奶奶为什么要承担10%的任务呢?法院讯断当中没有详细阐明。

以是啊,我在这里提醒大家,首先安全第一,无论你是家政做事职员,还是店主,都要确保安全,避免冒险。
第二,只管即便通过正规的家政做事公司购买做事,约定好:“在事情中发生人身危害或者致第三人危害的,由家政做事公司承担任务”。
通过条约的约定来合理规避自己的法律风险。
对此,你还有什么好建议吗?请在评论区留言互换……

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