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远洋明珠大厦办公的眼见者供应的视频显示,动怒时现场冒出大量浓烟,浓烟高度超过四层楼高。有眼见者指出,附近餐饮店员工创造失火后立时用多个灭火器灭火,否则火势可能还会连续蔓延。
事发地位于远洋明珠大厦楼下一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处,附近有不少写字楼、餐饮店、服装店,事发时正值上班高峰期人流量较大。
疑似动怒车辆的电池。
在现场看到,本次事件中至少有6辆电动自行车受明火影响。个中,有三辆电动自行车损毁较为严重。有眼见者表示,动怒车辆疑似是靠近中间位置的车辆。
事发时,多辆涉事车辆均处于充电状态。在现场处置的一位民警向表示:“目前电动自行车动怒事宜常常发生,紧张与充电时电池过充、线路短路干系,而且动怒后火势蔓延速率很快,非常难救火。”
消防接济部门在现场拉起鉴戒线。
目前,失火事件缘故原由仍有待消防接济部门进一步调查。
据国家消防接济局统计
有80%的电动自行车失火是在充电时发生的
而90%的电动自行车动怒致人伤亡案例
则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
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动怒情形,极有可能
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如何保障我们的“电鸡”安全?
实现电动自行车安全和规范利用的第一任务人是车主。我们提醒所有电动自行车用户,务必遵守以下安全用车须知——
安全用车须知
其一,不要购买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失火风险。
其二,不要擅自改装车辆。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随意马虎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失火。
其三,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停车。不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戒备方法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其四,不要入户充电。不要在职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其五,不要飞线充电。不要采取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能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办法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其六,不要整夜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韶光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扼守,一旦电池、电线等涌现问题,极易引发失火。
其七,严防车辆电池内部进水。电池内部一旦进水,极有可能引起线路短路,从而导致电池自燃等事件。
其八,不要在易燃物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阔别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避免发生失火时火烧连营。
其九,不要利用“超期服役”电池。旧电池要定期淘汰,不要在超出安全利用期限后连续利用,或为车辆装置旧电池。
如果不幸发生
电动自行车干系失火,
应立时采纳以下方法——
其一,在条件许可的情形下,应第一韶光割断电闸,防止触电、泄电事件发生。
其二,利用ABC干粉灭火器或水基灭火器进行灭火,在附近没有灭火器的情形下,也可以利用泼水降温进行灭火。
其三,如果火势紧急,难以掌握,要迅速拨打119报警电话寻求接济。
综合自消费者宣布、广州消防
来源: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