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8日,张某某报警称:自己运梁车上的两支电瓶被盗,要求处理。
接警后,前场派出所迅速受案展开调查,由于案发地地处高速公路施工工地,来往职员较多且职员情形繁芜,拜访摸排事情量大、不易,但在派出所民警的精心组织、地毯式的摸排下,终于从海量信息中找到了关键线索。
十多天前,案发地
张某某:咦,你这电瓶怎么和我的一样,电瓶柱也掉了?
2019年5月21日,民警将违法嫌疑人朱某查获,同时查获的还有那两支掉了电瓶柱的电瓶,可算是人赃俱获了。朱某对其十多天前趁修车之机盗走电瓶的违法事实招供不讳。
目前 ,被盗电瓶已原物归还失落主,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