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安将持续选取范例汽车三包案例,和车友们一同分享。
【案情简介】
消费者于2018年年底购买了一辆家用汽车,在2021年11月车辆附近出保前创造发动机缸盖漏油,经销商为车辆改换了缸垫并打胶维修,彻底清洁发动机舱油污。2023年3月车辆发动机再次涌现故障,消费者认为仅修理后4个月就又涌现故障,哀求经销商为其车辆免费改换一台全新的发动机总成,并且质保三年十万公里;同时哀求额外赔偿。经销商不同意,双方无法达成一存问见。
【剖析处理见地】
2018年购买的车辆,适用2013版的三包规定,其第十八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涌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据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家用汽车产品自觉卖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紧张零件涌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改换发动机、变速器。”争议车辆目前已超出包修期,家用汽车产品超出包修期后涌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依照经营者的质量包管承诺,哀求经营者履行质量包管任务。也可以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干系哀求实行。
来源:《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2023年第2期,转载请标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