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出之后,舆论场上急速涌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声音。只管大多数人都对因正当防卫身陷囹圄确当事人充满同情,支持或认可其索赔行动,但与此同时,也有不少人以为小菲一家索赔数额过于巨大,有“狮子大开口”的嫌疑,并且认为公安机关的办案职员并无差错。一韶光,持有两种不雅观点的网民在网上吵作一团,让这发难宜显得是非难辨。
乍看上去,104万余元(相称于人均34万余元)的索赔金额确实不是一个小数目。纵不雅观以往案例,很少有人能够在仅被羁押不到一年的情形下,得到超过30万元的赔偿。此外,只管人们普遍认同蒙冤受屈者一定会受到精神层面的侵害,但是,对付精神危害抚慰金的索赔哀求,赔偿单位与各级法院很少会对索赔哀求给予全部支持。终极的赔偿数额,与索赔者的初始哀求比较,每每要大打折扣。
然而,如果我们仅仅由于小菲一家的索赔哀求超过了他们真正可能拿到的赔偿数额,就将其讥讽为“狮子大开口”,恐怕完备误解了蒙冤者争取国家赔偿的意义。事实上,每一名蒙冤者者申请国家赔偿的过程,都是在考试测验拓宽公民权利的边界。多年以来,受害者们对精神危害抚慰金的索赔哀求,从险些无法得到赔偿,变成了能得到相称比例的赔偿,日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认可。这一变革,离不开受害者们对自身权利的反复声索,更离不开一次又一次的法律实践。
在这样一场受害者与赔偿方的“不雅观念拉锯”当中,受害者提出的索赔金额,事实上并不即是他们实际上期待自己所能得到的补偿。较高的索赔金额,本色上是在表达一种积极掩护自身权柄,强调精神危害代价的态度,而并非一定要拿到这么多钱才罢休。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受害者提出的索赔哀求再高,也都是受害者的合法权利,至于末了到底要赔多少钱,则取决于赔偿单位和法院的判断,并非受害者本身可以旁边。
说一千,道一万,能够决定小菲一家能否索赔成功,又能拿到多少赔偿的,从来都不是看热闹的“围不雅观群众”。只有在公道严明的法律程序之下,这发难宜才能见分晓。人们与其对小菲一家提出的索赔金额议论纷纭,不如多多关注这起索赔案件的法律进程。
一贯以来,在类似的国家赔偿案件之中,对精神危害抚慰金的评估,都很难找到一个明确、统一的标准。因此,每一起索赔案件,本色上都是在推进这一白标准的形成,而蒙冤者主动提出的索赔哀求,正是塑造这一标准的一支主要力量。对受害者的索赔哀求冷嘲热讽,无助于实现社会正义,但是,有关部门对这起索赔的裁决,却会实打实地影响到未来蒙冤者的权柄。对此,社会大众还应有复苏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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