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保障骑行者安全,国家制订了电动自行车新逼迫性国家标准,已于2019年4月15日起履行。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履行监督的见地》,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经销者和消费者给予提示。

一、电动自行车经销者在新标准履行后,不得发卖不符合新标准、未得到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致全市电动自行车经销者和消费者一封信 汽车知识

二、电动自行车经销者不得发卖造孽改装、拼装、修改的电动自行车。

三、电子商务平台经销者严禁在平台上发卖不符合新标准、未得到CCC认证电动自行车。

四、电动自行车经销商禁止造孽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电池。

五、电动自行车经销者应主动联系生产厂商,采纳有效方法,使不符合新标准、未得到CCC认证电动自行车退出市场。

六、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经销者开展司法检讨,对发卖违标车辆的,要依法责令停滞发卖,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业务执照;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深究刑事任务。

七、消费者在新标准履行后,购买电动自行车,要核实认证标志和认证参数(新标准哀求:要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重量不超过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超过400W。
)。

八、快递、外卖企业应对配送职员进行严格管理,不得购买违标车辆及造孽改装车辆。

九、在新标准履行后,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创造违标车辆或与认证参数不符的,可以通过投诉举报平台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干系职能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掩护消费者合法权柄。

投诉电话:3678095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