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聚见地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心关于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的事情支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道路交通安全做事管理,办理新形势下道路交通安全做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掩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道路通畅效率和社会管理能力,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2020年立法操持的安排,在全面修正地方性法规《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根本上,形成了《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搜聚见地稿)》。
为进一步修正完善,广泛听取各方面的见地,现将搜聚见地稿在本网站全文刊登,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宝贵见地。
若有修正见地,请于2020年7月23日前通过传真、电话或邮箱等办法反馈到贵阳市法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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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法律局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

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搜聚见地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掩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道路通畅效率和社会管理能力,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的方案培植、车辆、交通参与人、道路通畅、事件处理和综合管理等干系活动。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共治共享的原则,推广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创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
  第四条 县级以上公民政府应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情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折衷,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案,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组织建立并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联动事情机制;  (三)组织开展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  (四)组织建立并履行公路交通安全路长制;  (五)督匆匆干系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任务制;  (六)将道路交通安全事情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七)将道路交通安全事情纳入同级公民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考察和年度目标绩效考察。
  第五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卖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情。
县级公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卖力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情。
  交通主管部门卖力公路及其交通安全举动步伐的培植、掩护、管理和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道路运输安全的管理事情。
  停车场主管部门卖力停车场管理事情的统筹折衷和监督检讨,以及停车场管理信息系统的培植、掩护和管理。
  综合行政司法部门卖力依法查处违法占用与挖掘城市道路、运输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占用城市道路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卖力依法监督管理车辆产品质量和车辆发卖活动,查处违法行为。
  农业屯子主管部门卖力建立并履行农机车辆及其驾驶人做事管理制度,合营干系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教诲主管部门卖力组织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诲,辅导和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履行校车安全管理任务。
  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培植、大数据发展、财政、发展和改革、商务、工业和信息化、文化和旅游等主管部门和乡(镇)公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残疾人事情机构应该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干系事情。
  有关行业协会应该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加强对本协会成员的车辆生产、发卖、安全运营等活动的做事辅导,勾引行业康健发展。
  第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应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扬教诲,勾引社会"大众年夜众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懂法尊法遵法和文明出行。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该积极宣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定期播放、刊登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倡导绿色安全、交通文明理念,弘扬良好社会风尚,监督不文明行为。
  第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建立健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投诉办法和路子,及时调查处理举报投诉,并将处理情形反馈举报投诉人。
  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道路交通文明行为促进事情,对有关事情提出见地建议,劝阻、投诉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第二章 方案培植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会同自然资源和方案、交通等部门,每五年体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案,每年体例方案履行操持,报同级公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履行。
  体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案,应该遵照安全、有序和畅通的原则,表示绿色出行、公交优先和科学管理的理念。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案应该包括现状剖析、事情目标、管理对策、经费保障等内容,并与国土空间方案或者城乡方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案和其他有关专项方案相衔接。
  第九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及其交通安全举动步伐的设计方案,应该搜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见地。
  道路通车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会同干系部门,依法查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防撞、无阻碍等交通安全举动步伐,担保道路交通安全举动步伐同步建成并投入通畅。
  第十条 道路开口与其他道路和有关场所连接,或者设置、调度客运站(点)、公交站(点)、公交线路、公交专用车道和客运车辆行驶路线,应该搜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见地。
妨碍交通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提出整改见地,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该立即整改。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道路,应该培植、保留或者改进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人过街举动步伐和无障碍举动步伐,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通畅安全。
  旅游景区(点)、商业区、车站、广场等职员密集场所周边应该根据道路条件设置立体行人过街举动步伐。
  城市快速路应该采取立体行人过街举动步伐,主干道交叉路口紧张采取立体行人过街举动步伐。
  第十二条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道路停车泊位和交通安全举动步伐设置不合理,易导致交通拥堵、存在安全隐患和妨碍无障碍通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会同自然资源和方案、交通、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部门,及时制订改进方案并组织整改。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培植工程项目和其他重大培植工程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该组织交通影响评价。
培植单位应该在依法申办方案容许手续时提交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已实施政府统一组织评估的区域除外。
  培植工程项目对道路交通有不利影响的,应该调度设计方案,肃清不利影响;对道路交通有重大不利影响无法肃清的,交通影响评价不予通过。
  第十四条 停车场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国土空间方案或者城乡方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案,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体例停车场专项方案,报同级公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履行。
  培植单位应该按照停车场专项方案和培植工程项目配建标准培植停车场。
培植工程项目配建停车场的,应该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利用。
  停车场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利用。
  住房城乡培植主管部门应该自受理培植单位报送停车场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事情日内,将备案情形通报停车场主管部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滞利用停车场、改变停车场利用性子和范围,不得将停车场挪作他用。
确需停滞或者改变的,应该按照原程序报经批准。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停车场,出入口应该避开公交站(点),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举动步伐,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禁止占用城市主干道的车行道设置停车场(点)。
  占用城市次干车行道设置的停车场(点),单行道预留宽度不得低于4米,非单行道预留宽度不得低于8米。
  占用人行道设置的停车场(点),次干道人行道预留宽度不得低于3米,主干道和繁华路段人行道预留宽度不得低于4米。
  第三章 车辆与交通参与人  第十六条 营运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危险货色运输车辆、校车安装、利用的卫星定位装置,应该按规定接入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管平台,并保持正常利用和车辆运行实时在线。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调取和利用监管平台的行驶记录信息,行驶记录信息可以作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材料。
  第十七条 载货汽车驾驶人应该主动奉告装货单位或者作业职员车辆核载质量。
装货单位和作业职员应该按照车辆核载质量装载货色。
  第十八条 车辆行驶过程中,乘车人不得有谩骂、殴打驾驶人、打劫方向盘等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驾驶人遇有乘车人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时,不得与乘车人发生正面冲突,应该及时将车停至安全位置,报警期待处理。
  第十九条 在本市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货色运输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经营做事企业,应该将本企业根本信息、车辆及其营运等信息录入各自相应信息系统,并接入市交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
  第二十条 交通主管部门应该根据道路通畅、安全状况和交通需求,会同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合理确定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数量。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做事企业应该按照指定地点和数量有序投放自行车,履行管理任务,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和不能供应做事的自行车。
  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区域,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做事。
  第二十一条 未经依法准予生产或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能规范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在本市发卖和登记。
  依法生产并符合国家安全技能规范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其他应该登记的非机动车,按照国家、省和本条例规定,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牌证并安装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能规范》(GB17761—2018)履行前购买的不符合该技能规范的电动自行车,按照规定实施过渡期管理,核发、悬挂临时通畅标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手续时,应该对申请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进行宣扬教诲。
  鼓励非机动车所有人投保干系任务保险。
  第二十二条 申请登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其他应该登记的非机动车,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购车发票或者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登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一)下肢残障,上肢功能正常;  (二)年满16周岁;  (三)依法取得《中华公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  (四)无妨碍安全驾驶的其他疾病或者身体毛病。
  申请材料完好有效并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核发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解释情由。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该张贴专用标识。
  依法登记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变形、残缺、褪色、字迹模糊、灭失落、丢失和损毁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该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到原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补换号牌、行驶证。
  非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双方当事人应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环境之一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一)安装、利用不合格的排气管和照明装置的;  (二)安装、利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箱、遮阳伞等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  (三)安装、利用影响道路交通技能监控设备采集数据装置的;  (四)在车身上粘贴、喷涂遮挡驾驶视线的笔墨、图案的;  (五)利用反光漆面改变车身颜色的;  (六)改装、改动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限速、脚踏骑行装置,以及加装其他动力装置的;  (七)非机动车号牌变形、残缺、褪色和字迹模糊,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创造并提示补换之日起20日内未申请换领的;  (八)假造、变造和利用假造、变造的非机动车行驶证、车架编码、号牌,以及利用其他非机动车行驶证、号牌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
  第四章 通畅条件  第二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举动步伐掩护管理,应该按照下列规定明确任务:  (一)云岩、南明、花溪、乌当、白云、不雅观山湖、开拓区和综合保税区辖区城市道路范围内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卖力;  (二)清镇、修文、息烽和开阳辖区城市道路范围内的,由所在地县级公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卖力;  (三)公路范围内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公路管理权限确定。
  前款第一项规定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举动步伐掩护管理经费由市级财政统筹资金予以保障。
涉及的区公民政府应该承担本辖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举动步伐掩护管理经费,并上交市级财政账户统筹安排。
  第二十五条 停车场主管部门设置、调度和撤销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应该搜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见地,并向社会公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通畅安全和畅通需求,提出设置、调度和撤销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以及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旅游景区(点)周边施划临时停车区域,供放学上学期间接送学生和高下游客的车辆临时停放的,停车场主管部门应该组织施划。
  停车场主管部门应该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单位内部停车场的停车泊位施划予以辅导。
  第二十六条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应该统一设置停车标识和公示牌,公示设置单位名称和监督电话。
收费停车泊位还应该公示经营管理单位名称、收费项目与标准、计费时段与办法、停车费减免条件和价格举报投诉电话。
  第二十七条 停车场主管部门应该培植停车场信息管理系统,对停车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并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时公布停车泊位分布位置、数量、营运、停车勾引等信息。
  停车场培植单位或者经营管理单位应该配建停车场实时动态信息系统,并接入停车场信息管理系统。
  鼓励利用移动终端等媒介,方便公众年夜众查询停车泊位信息和预定车位,实现自动计费支付等功能。
  第二十八条 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点)、阛阓、医院、学校、幼儿园、大型住宅小区等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辅导下优化交通组织,采纳合理化方法掩护其管理范围内的交通秩序,帮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导交通。
  交通主管部门应该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方案等部门定期对前款规定场所周边进行交通拥堵管理。
  第二十九条 交通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公路安全防护举动步伐掩护。
对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视线不好、道口较多和经由集镇、村落庄居住区等易发事件路段,应该按照国家标准设置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标志标线等安全举动步伐,必要时改建公路。
  第三十条 禁止下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一)设置与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相稠浊的招牌、符号、图案和其他影响指引交通畅动的举动步伐;  (二)涂改道路交通安全举动步伐;  (三)设置滋扰驾驶人视觉的灯源和其他随意马虎产生眩光、反光效果的举动步伐;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通畅规定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详细情形,可以采纳下列方法:  (一)掌握市区货车和摩托车的数量;  (二)划定限定、禁止车辆通畅的类型、韶光和区域;  (三)设置单行线;  (四)发放机动车临时通畅证;  (五)有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方法。
  前款规定方法履行前,应该公开搜聚见地,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应该遵守下列规定:  (一)同方向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汽车列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沓机、三轮汽车和轮式专用机器车除超车外,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二)机动车需右转进入道路沿线的单位、住宅小区、阛阓、酒店、饭店和停车场的,在最右侧机动车道依次排队进入;  (三)不得阅读报刊、浏览电子设备、吸烟、饮食和牵引动物;  (四)不得在车身上放置和粘贴凸出车身外廓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物品;  (五)不得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线外停车或者逆向停车;  (六)不得在车门外载人;  (七)不得安排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  (八)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时,配备并精确利用儿童安全座椅;  (九)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牵引车辆,不得利用软连接牵引装置;  (十)在车辆缓慢通畅的路段,遇公共汽车驶出公交站(点)或者须要变更到相邻车道的,应该让行;  (十一)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三十三条 驾驶机动车遇有应急接济车、救护车、警车、工程救险车等实行紧急任务时,应该按照下列规定让行:  (一)通过交叉路口时,等待实行紧急任务车辆通过后再通畅;  (二)与实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在同一车道上时,变更到其他车道避让,其他车道上的车辆让行变更车道的车辆。
  第三十四条 在道路上从事城市园林绿化、环卫和道路日常维教化护施工作业的车辆,遇有交通拥堵等突发情形时应该停滞作业。
  高速公路掩护施工作业,应该将干系信息提前奉告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非因应急、抢险等紧急状况,应该错开雨、雪、浓雾、凝冻等景象施工。
  第三十五条 公共汽车进出站(点),应该在站(点)一侧依次单排靠边停车,并保持必要的安全间隔。
设有港湾式站(点)的,依次排队靠站(点)停车。
其他车辆不得挤占公交站(点)。
  第三十六条 出租汽车行驶年夜公交站(点)和禁止停车的路段,旅游客车和单位交通车行驶至相应路段,可以临时停车高下客,但应该即停即走,不得停车侯客,不得妨碍公交汽车进出站(点)和停靠,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正常通畅。
  第三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遇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停车让行。
  在无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实行非机动车时,应该在车行道最右侧实行。
  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随身携带行驶证、《中华公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悬挂号牌。
  实施过渡期管理的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应该遵守非机动车通畅管理规定。
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禁止将非机动车供应给未达到驾驶年事的未成年人利用。
  第三十八条 禁止叉车、园地不雅观光旅游车、全地形车、沙滩车、滑板车、平衡车、搬运车、独轮车等非道路车辆和滑行工具在道路上行驶或者滑行。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交通事件处理  第三十九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折衷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件快速处理机制,为保险理赔供应线上线下便捷做事。
  支持保险公司派员进驻道路交通事件集中处理场所供应保险咨询、快速理赔做事。
  第四十条 发生去世亡、伤人,或者发生财产丢失并有下列环境之一的道路交通事件,在确保安全的情形下,当事人应该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期待处理: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牵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车辆严重超过定额载客或者载物,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车辆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利用假造、变造号牌的;  (五)车辆碰撞护栏、建筑物或者其他公共举动步伐的;  (六)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七)一方当事人擅自离开现场的;  (八)有证据证明事件由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的;  (九)其他应该期待处理的环境。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环境之一的道路交通事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开展深度调查:  (一)1次去世亡3人以上的;  (二)1年内同一路段发生2次以上去世亡事件的;  (三)在已列入事件隐患整治路段发生去世亡事件的;  (四)客运或者货运车辆营运活动中发生去世亡事件的;  (五)1年内同一单位或者职工的车辆发生3次以上去世亡事件的;  (六)涉及3人以上重伤或者多车事件的;  (七)其它须要深度调查的道路交通事件。
  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该合营深度调查。
  深度调查创造安全隐患或者管理漏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提出整改建议,报告所在地公民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该及时整改。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公开道路交通事件处理的办事处理流程,依托互联网平台和移动终端,实行预约、一站式做事等便民方法。
  第七章 做事管理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公民政府应该组织有关部门改造交通节点、完善路网构造、优化道路通畅条件,确保排堵保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该紧密协作、互通信息,采纳联合司法、专项整治等方法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做事管理。
  第四十四条 县级公民政府应该按照本辖区公路管理权限分级分段设立路长,县级公民政府有关卖力人担当本辖区总路长,乡(镇)公民政府有关卖力人担当本辖区路长,村落道路长由所在地乡(镇)公民政府确定,各级路长名单向社会公布。
  各级路长是落实路长制的第一任务人,卖力组织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折衷联动事情机制,组织制订并履行一起一策方案,折衷办理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事情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职情形的督匆匆检讨和绩效考察。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应该按照职责落实路长确定的事情事变。
  公安机关应该整合本辖区警察力量,优化事情职责,加强公路交通事件预防和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提升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公民政府应该建立路长制考察评价制度,畅通"大众年夜众参与的渠道和办法,并聘请有关专业机构、社会"大众年夜众对路长的履职情形进行监督和评价。
  路长制年度目标绩效考察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主要内容。
  第四十六条 县级公民政府应该加强乡(镇)交通管理事情站、屯子交通安全疏导站培植,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关事情正常开展。
  乡(镇)公民政府应该配备交通安全员、疏导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  (二)巡查公路及其交通安全举动步伐,创造隐患及时报告乡(镇)公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  (三)依法采集本辖区公路交通安全干系信息,并建立档案,录入监管平台;  (四)及时提醒、疏导交通违法行为方向并督匆匆改正,当事人不改正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五)在交通警察辅导下帮忙掩护交通秩序和处理交通事件;  (六)乡(镇)公民政府明确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七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公民政府应该加强本辖区住宅小区道路交通安全的做事管理事情,并折衷处理有关轇轕。
  村落(居)民委员会帮忙街道办事处、乡(镇)公民政府折衷处理道路交通、停车等轇轕。
  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做事项目包括小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做事的,应该在物业做事条约中就的做事内容、做事质量、任务区分、违约任务等进行约定。
物业做事企业应该按照约定履行任务,合理确定并公示小区内的车行道、消防车通道,掩护交通秩序。
  物业做事企业对其管理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停车等轇轕无法处理的,应该及时报告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公民政府折衷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住宅小区内的道路交通秩序、交通事件轇轕处理的做事辅导。
  第四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技能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确认后,应该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并在录入信息后及时向社会供应查询做事,5日内通过移动互联网运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办法将违法韶光、地点、事实和接管处理时限奉告违法行为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驾驶证核发等业务和路面司法以及其他做事管理事情,能通过电子数据核验干系证件、标志、凭据的,涉及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免于提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假造、变造或者利用假造、变造的电子证件、标志、凭据。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推动培植聪慧交通,完善相应根本举动步伐和信息系统培植,加强道路交通数据深度运用,创新做事管理办法,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做事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应该利用政府数据共享平台等办法,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应急管理、综合行政司法、农业屯子等部门的道路交通信息实现共享。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推进道路交通数据向社会开放,鼓励、勾引和规范干系行业、企业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聘请市民担当道路交通安全宣扬员,向"大众年夜众宣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并在交通警察辅导下帮忙掩护道路交通秩序。
  鼓励单位和个人为道路交通安全做事管理事情供应志愿做事。
  第五十一条 道路运输企业应该履行下列道路交通安全任务:  (一)建立并履行本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任务、所属车辆与驾驶人管理、车辆掩护保养检讨等制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管理职员;  (二)查验所聘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证书和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培训的情形,及时督匆匆纠正交通违法行为;  (三)建立健全所属车辆、驾驶人管理档案;  (四)对本企业员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教诲;  (五)按照哀求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交通主管部门应该将道路运输企业履行前款规定职责的情形列入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做事管理和考察的内容。
  第五十二条 占用广场、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内的道路停放废弃车辆影响车辆、行人通畅的,有关经营管理单位应该关照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者利用人及时处理,未处理或者无法联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奉告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者利用人限期处理,过时未处理或者无法联系的,依法处理。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诚信档案,记录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受到行政惩罚、公民法院讯断或者裁定履行责任、逼迫实行等依法予以公开的信息,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向社会公布。
  第八章 法律任务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擅自停滞利用停车场,擅自改变停车场利用性子或者范围,或者将停车场挪作他用的,由停车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过时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环境之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将本企业根本信息、车辆或者营运干系信息录入相应信息系统,或者未接入监管平台的;  (二)未按规定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未履行管理任务,或者未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或者不能供应做事的自行车的。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元罚款:  (一)改装或者改动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或者加装其他动力装置的;  (二)依法登记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变形、残缺、褪色、字迹模糊、灭失落、丢失或者损毁,未按照规定补换的;  (三)驾驶非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慢行,或者遇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四)在无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实行非机动车时未在车行道最右侧实行的;  (五)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随身携带行驶证或者《中华公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未悬挂号牌的。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  (一)安装或者利用不合格的排气管或者照明等装置的;  (二)在车身上粘贴或者喷涂遮挡驾驶视线的笔墨或者图案的;  (三)利用反光漆面改变车身颜色的;  (四)假造、变造或者利用假造、变造的非机动车车架编码或者号牌,或者利用其他非机动车的行驶证或者号牌的;  (五)非机动车号牌变形、残缺、褪色或者字迹模糊未在提示期限内补换号牌上道路行驶的;  (六)电动自行车或者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按照规定登记领取牌证或者未安装号牌上道路行驶的;  (七)安装或者利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箱或者遮阳伞等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  (八)安装或者利用影响道路交通技能监控设备采集数据装置的;  (九)在车身上放置或者粘贴凸出车身外廓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物品的;  (十)阅读报刊、浏览电子设备、吸烟、饮食或者牵引动物的;  (十一)叉车、园地不雅观光旅游车、全地形车、沙滩车或者搬运车在道路上行驶的。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罚款:  (一)同方向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汽车列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沓机、三轮汽车或者轮式专用机器车除超车外,未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的;  (二)机动车需右转进入道路沿线的单位、住宅小区、阛阓、酒店、饭店或者停车场,未在最右侧机动车道依次排队进入的;  (三)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线外停车或者逆向停车的;  (四)在车门外载人的;  (五)安排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的;  (六)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时,未配备或者未精确利用儿童安全座椅的。
  (七)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牵引车辆,利用软连接牵引装置的;  (八)遇有应急接济车、救护车、警车或者工程救险车等实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道上的车辆不按规定让行的;  (九)遇公共汽车驶出公交站(点)或者变更车道未按规定让行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第二十七条规定,停车场培植单位或者经营管理单位未配建停车场实时动态信息系统,或者未接入停车场信息管理系统的,由停车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过时未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环境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次违反规定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设置与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者交通标线等相稠浊的招牌、符号、图案或者其他影响指引交通畅动的举动步伐的;  (二)涂改道路交通安全举动步伐的;  (三)设置滋扰驾驶人视觉的灯源或者其他随意马虎产生眩光或者反光效果的举动步伐的。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谢绝接管罚款惩罚或者车辆违法状态无法现场肃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其驾驶的非机动车至违法状态肃清,没收造孽装置,收缴假造或者变造的号牌或者行驶证。
  依法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给予警告后再次违反规定的,应该给予罚款惩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法律、法规有行政惩罚规定的,依法惩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事情职员,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情中滥用权益、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不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尚未构成犯罪的,对直接卖力的主管职员和其他任务职员依法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统领范围但许可社会机动车通畅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年夜众通畅的场所;  (二)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道路交通安全举动步伐,是指道路交通信号系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隔离物、安全岛等举动步伐和做事于交通管理的赞助举动步伐。
赞助举动步伐包括交通监控系统、交通信息勾引系统、交通通讯系统、非现场司法系统以及地下附属管线举动步伐、交通岗亭等;  (四)重型载货汽车,是指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五)城市快速路,是指在城市道路内的,设有中心分隔带,具有双向四车道以上的规模、全部采取立体交叉与掌握出入,供车辆以较高速率行驶的城市道路。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2004年4月22日贵阳市第十一届公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日贵州省第十届公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2004年8月9日公布施行的《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同时破除。

来源丨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编辑丨姚自雨

编审丨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