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大河网讯( 莫年光时间)11月30日,郑州市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污染管理警示专题会议在郑召开,会议宣告《郑州市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环保考察管理规定(试行)》正式出台。据悉,本次会议由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市431家交通运输企业卖力人等700余人参会。
重型柴油车超标情形通报
659台车辆尾气超标 106辆尾气超标重型柴油车被罚5000元
2017年以来,郑州市设的39个卡点共检讨车辆16995台次,659辆超标,106辆尾气超标的3.5吨以上的超标重型柴油车将面临5000元的行政惩罚。个中交通运输企业车辆48台次,涉及企业40家,2台以上车辆超标企业8家,超标车辆18辆。
对32家重点企业停放地抽测车辆2342辆,143辆尾气超标。固定式遥感检测车辆208余万辆次,57台超标待惩罚车辆已公示,个中涉及运输企业18家,24台次车辆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
受理微信、电话投诉案件1251期,334辆超标排放,被举报较多的运输企业有10家,涉及车辆134台次。对付超标车辆,环保部门下达限期改正关照书并予以锁定限定其年审。
《郑州市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环保考察管理规定(试行)》正式出台
《郑州市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环保考察管理规定(试行)》首次亮相
据悉,该《规定》是郑州市首次针对交通运输企业开展机动车环保量化考察。环保部门每月对核实的道路抽测、停放地抽测、遥感检测和群众举报的污染物排放超标车辆和冒黑(蓝)烟车辆进行统计,对各运输企业每季度履行考察、排名。通过4项方法督匆匆运输企业整改到位。
1.对考察排名靠后的运输企业,予以曝光,列入环保重点监管工具。运输企业应于通报考察结果后及时进行整改,旬日内上报整改报告。
2.连续两次考察排名靠后的运输企业,对企业卖力人公开约谈曝光,一年内被约谈两次的企业取消当年环保评先资格。
3.对被查处和举报属实的运输车辆,其所属运输企业应立即停滞其运营,及时进行车辆尾气管理,经复检合格方可规复运营,结果上报环保部门。对确实无法维修合格的运输车辆,企业应主动予以更新。
4.对考察排名靠后的运输企业,环保部门重点监管、跟踪整改,确保企业整改、车辆维修管理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