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南宁小伙酒后被警方带走调查送医院后去世亡”一案受害方家属邓美门,收到了南宁市中级公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驳回上诉,坚持原判。原讯断确认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留置刘有欢期间未予及时处理的行为违法,并承担10%的赔偿任务。
7月9日晚,邓美门见告红星新闻,她将会连续申说。
法院认为,未有证据显示民警在三个阶段处置刘有欢的过程中存在对刘有欢履行了殴打或其他侵害的行为。但现有的证据不能证明派出所民警存在的前述违法行为与刘有欢的去世亡没有产生任何影响力或者缘故原由力。因此,一审法院认定良庆区公循分局的违法行为对刘有欢的去世亡所起的浸染,是次要间接的,酌定良庆区公循分局对刘有欢的承担10%的赔偿任务,已综合考虑双方对危害后果、行为与危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的证明任务和本案干系情形,并无不当。
△讯断书
红星新闻此前曾宣布,2017年8月21日晚,28岁刘有欢因酒后涉嫌违法敲打公交车玻璃,被带回南宁市公安局大沙田派出所接管调查,同月23日上午9时在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不治身亡。法大法庭科学技能鉴定研究所鉴定认为:刘有欢符合头部受到钝性外力浸染造成颅脑损伤,导致中枢性功能障碍而去世亡。
因疑惑儿子是被殴打致去世,刘有欢母亲邓美门于2018年2月9日将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告上了法庭。同年12月27日,该案一审判决认为,在受害人醉酒涉嫌打砸公交车的过程、民警出警将其带回派出以是及送至福利医院之后受害人有狂躁表现的全体经由,受害人的任何头部剧烈运动均可能导致颅脑损伤。讯断确认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留置刘有欢期间未予及时处理的行为违法,并承担10%的赔偿任务,支付去世亡赔偿金、丧葬费148636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
2018年12月27日,邓美门一家得到讯断结果后无法接管,随后进行上诉。邓美门罗列出案件中的13个疑点,包括为什么不将刘有欢送到附近医院,而是福利医院?为什么视频会缺失落?为什么福利医院时对儿子初步问诊查体时无任何非常,但是很快儿子就去世了?为什么受害人在殡仪馆的衣服和进医院时不一样等。
△刘有欢
邓美门的代理状师薛朝辉见告红星新闻,该案中鉴定结果显示是受外力打击致去世,但是此案从头到尾都没有进行备案,直接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办理,很不合理。其余,目前通过民事诉讼,公安局承担了10%的任务,只是承担象征性的任务。
红星新闻 | 潘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