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份,小娟的妈妈去练车,让小娟奶奶照看小娟。妈妈把小娟放到电动三轮车车厢里的小毛毯上,给小娟枕上小枕头,再用被子盖上露着小娟上半身。小娟奶奶骑车走了,而这一别竟然成了小娟和妈妈的永别。
当天上午,小娟奶奶骑三轮车从砀山县曹庄镇陈楼村落出发去找亲戚,走时打电话问40多岁的贾女士可要一起,贾女士表示乘坐小娟奶奶的车一道。奶奶便骑车到家北边等待贾女士。后贾女士和另一人一起过来,两人就上了车。
贾女士没有看到车内的孩子,她将放在车内的被子向上卷起来并和他人一起坐到了被子上。
到达目的地后,小娟奶奶到车上准备抱小娟,看到睡在车内被子内的小娟神色发紫,赶紧将其送到卫生室,然而,此时小娟已经停滞了呼吸,小娟终极因窒息离开人间。
贾女士经砀山县公安局电话传唤到案,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事发后,贾女士与小娟父母达成赔偿协议,小娟父母对贾女士予以包涵。
砀山县法院审理认为,贾女士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去世亡的危害后果,由于轻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构成过失落致人去世亡罪。
近日,砀山县法院作出讯断,贾女士犯过失落致人去世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安徽商报融媒体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