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2.3万元买了辆新车,贴车衣时创造车辆有维修痕迹,汽车发卖公司是否存在敲诈行为?已签订的条约能否撤销?宛城区法院成功调度一起因汽车发卖引起的买卖条约轇轕。
2022年12月,原告王某从被告南阳某汽车发卖公司购买别克GL8原装整车一辆,约定价款22.3万元。提车5日后,王某在汽车装饰公司为车辆贴车衣过程中创造保险杠、叶子板等多处有维修痕迹,王某向汽车发卖公司反响该问题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争议,王某遂诉至宛城区法院。
汽车发卖公司辩称其不存在敲诈的故意,也未履行敲诈行为。案涉车辆在车辆仓库及售车展厅停放期间,均有监控视频可以证明其没有对案涉车辆进行过补漆或其他维修操作。至于车辆为何会涌现维修痕迹,其不知情。
法院经审理认为,车辆涌现的轻微瑕疵并不构成案涉车辆买卖条约的根本违约,且案涉车辆轻微修复方法不会给车辆的基本利用带来较大的丢失及风险,也不影响到车辆的日常利用,不能确定给王某造成的丢失足以影响本案的条约成立。故对王某撤销案涉车辆买卖条约、退还购车款的诉请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某汽车发卖公司在对案涉车辆交付前的检讨中明显存在差错,未及时检讨出案涉车辆存在漆面修复等问题,存在一定的违约。
承办法官在对案件进行仔细剖析后,为双方释法明理,尽力匆匆成和解。终极经由两周多的耐心调度,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原、被告之间买卖条约连续履行;被告赔偿原告16万元。至此,这起买卖条约轇轕以调度办法化解,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