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级汽车维修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低级汽车维修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
取得汽车维修工毕(结)业证.书。(2)在汽车维修工连续见习事情2年以上。(3)本汽车维修工学徒
期满。
2、中级汽车维修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低级汽车维修工职业资格证后,连续从事汽车维修工事情3年以上,经中级汽车维修工正
规培训达 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汽车维修工毕(卒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低级职业资格证.
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事情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事情7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 证.书。
3、高等汽车维修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事情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等正规培训达规
定标准学 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
事情7年以上。(3)取得高等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等技能为培养目标
的高档职业学校本职业(专 业)毕.业证.书。(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
或干系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事情2年以上。4、汽车维修工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等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事情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
定标准学 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等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
事情8年以上。(3)高等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事情满2年
5、汽车维修工高等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事情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等技师正规培训
达规定标 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
职业事情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