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举报线索后,大朗生态环境分局立时组织临时突击检讨小组,商榷行动方案。3月26日下午4时,大朗生态环境分局司法职员连同镇公循分局和第三方检测公司职员共45人次,直奔大朗镇新马莲莲塘水围8号开展突击检讨行动。司法职员共分成3个小组,分别从正门、侧门、后门进入现场,实施全面包抄。现场检讨创造,该地存在两家无牌电镀厂、一家未办理干系环保手续的研磨洗濯工厂,均正在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个中一家无牌电镀厂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赞许的情形下,擅自开工培植,主体工程已投入利用,设有电镀工序,设有甩干机3台、除油机4台,电镀线2条、洗濯槽6个、洗濯桶26个等紧张生产设备,现场有成品及半成品的产品,有利用过的质料,无配套废水及废气污染防治方法。
另一家无牌电镀厂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赞许的情形下,擅自开工培植,主体工程已投入利用,设有电镀工序,设有电镀生产线2条、脱水机2台、脱油机2台、滚桶机2台、浸水桶12个等生产设备,无配套污染防治举动步伐。
研磨厂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赞许的情形下,擅自设立五金加工工序,设有研磨洗濯工序,设有研磨机4台、甩干机1台、加热炉1台、航吊机1台、浸泡槽1个等紧张生产设备,该单位未经环保验收合格。
大朗生态环境分局立即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分别对上述三家企业进行废水抽样检测,并进行紧急查封。
据理解,根据今年1月1日起履行的《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市民举报六种环境违法行为,可得到2000元-20万元不等的褒奖。该案件是该褒奖办法履行以来,大朗镇成功查处的第一宗案件。市生态环境局将对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惩罚,并按照干系规定,对举报人进行褒奖。
采写:南都 田玲玲 通讯员 张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