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调查理解,营里镇某村落的4名村落民的私家车车玻璃被砸,车内有被翻动痕迹,系砸车玻璃盗窃。让民警欣慰的是,4名车主均未在车内未存放贵重物品,仅仅是车玻璃受损,涉案代价3000余元。
办案民警根据现场情形立即开展调查拜访及干系取证事情,经综合研判剖析,辖区前科职员李某涌如今警方的视线内,经进一步确认,李某确有重大作案嫌疑。28日下午,在周密支配抓捕行动后,办案民警果断出击,在李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扣问,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在25日晚至26日凌晨期间,其骑自行车窜至案发地,对停放在此的私家车履行砸车玻璃盗窃。因车内无贵重物品,空手而归。
目前,李某已被寿光市公安局依法采纳刑事逼迫方法,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本案中,4名车主均未在车内放现金或贵重物品,导致犯罪嫌疑人空手而归,从而也使得自己的丢失降到了最低,这一点做得很到位,蜀黍必须给他们点赞。此外,疫情防控期间,在车辆出行不是很方便的情形下,只管即便将车停在停车场或有监控的地方,提升车辆的安全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