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等八部门关于内蒙古等地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有关问题的复函》(商建函〔2018〕48号)和我省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履行方案、履行细则,经企业报告、郑州市初审推举和专家组评审答辩等程序,拟确定:
国际陆港
郑州国际陆港开拓培植有限公司、河南郑德豫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试点平台;
河南零叁柒捌汽车发卖有限公司、河南速欧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河南全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为试点企业。
现予以公示,请予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响。
公示韶光:2018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监督电话:0371-63576121
联系地址:郑州市文化路115号
河南省商务厅 2018年11月29日
信息来源:河南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