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新车未验好,出问题后维权难

家用汽车消费轇轕若何维权西昌市消委会给你支招 汽车知识

某市民于2013年9月在西昌市某汽车发卖公司订了一辆奥迪Q5汽车,等到交尾款的时候才得知车在攀枝花市某汽车发卖公司,于是该市民就到攀枝花提车,之后自行开回了西昌,几天后创造雷达有反方向报警问题,到2014年3月车主才向攀枝花市某汽车发卖公司反响该故障;后又创造此车的大灯有小气泡一样的冰花,以为不是原装的,哀求为其免费改换两只前大灯;于2017年2月向该汽车发卖公司投诉,经协商,双方没有达成同等。

该市民在2017年4月向西昌市消委会进行了投诉,消委会经由多次与攀枝花汽车发卖公交进行沟通与折衷仍未果,攀枝花发卖公司卖力处理的事情职员也以各种情由没有到市消委会处理,后由于该投诉统领权的缘故原由,西昌市消委会将投诉移交了攀枝花市消费者协会连续处理。

案例二:

未看清条约内容,导致退回的预支款“缩水”

2017年8月市民刘女士在西昌市某汽车发卖公司预订了一辆3系宝马,以现金的形式分两次付给该公司共计5000元的购车预支款。

交了预支款后不久,刘女士到成都后创造西昌的车价与成都的车价悬殊比较大,加上在预订时未理解清楚贷款内容,后来没有在西昌市的这家汽车发卖公司买车。
刘女士也多次前往西昌的这家汽车发卖公司折衷处理退款事宜,但该公司以各种缘故原由谢绝退还购车预支款。

刘女士于2019年2月向市消委会安宁分会投诉。
后经消委会事情职员调查核实,通过协商办理,终极该汽车发卖公司退还了刘女士个中的3000元购车预支款。

案例三:

留存依据,出问题时才能依法维权

2017年3月市民陈师长西席在西昌某4S店购买了一辆面包车,在利用的这三个月中不断出问题,在修理了十多次,陈师长西席也与4S店交涉了多次未果后,于2017年5月9日陈师长西席到西昌市消委会投诉,哀求4S店退车。
同时,陈师长西席将每次维修的视频、记录、照片以及与4S店交涉的过程及内容也都作了保存,在投诉的时候一并向消委会供应了这些依据。

经西昌市消委会多次调度,并将此车送检,终极双方达成了协议。
在2017年8月26日以前,面包车厂商将退车款项共计20000多元(已扣除车辆利用折旧费4000元)退还给陈师长西席。

案例四:

多把稳眼,才能创造原形

前不久,市民杨女士在一次倒车过程中不慎将后车灯撞坏,后保险杠撞凹了,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保险公司事情职员也来定了损,让杨女士将车开到4S店维修。
结果,4S店的维修工人说须要改换新保险杠,而店里的保险杠与此车保险杠的型号不匹配,须要从成都发货过来,大概要等三天旁边的韶光才能改换好,杨女士也就赞许了。

三天后,杨女士与老公一道去4S店拿车,杨女士的老公看了维修睦后的车子,随口就问了一下接待他们的维修工人:从这个车上换下来的保险杠在哪里?维修工人就带他们去看了换下来的旧保险杠,杨女士的老公一看,结果放在那里的保险杠是新的,还没有拆封。
于是就问维修工人怎么回事?经由卖力维修该车的维修工人阐明后才知道,原来是由于把保险杠撞凹进去的部分纠正好后,创造根本不须要改换,才没有改换新的保险杠。
然而,4S店却依然收了杨女士改换新保险杠的1000多元钱,之后找到4S店的经理解释了情形,终极退回了多收的用度。

支招:

看仔细再签条约,验新车时随车资料要收齐

通过这两个案例,西昌市保护消费者权柄委员会秘书长王于文表示,在验新车的时候,要负责检讨新车的性能,随车的资料也要收好,创造汽车有问题时,要及时与4S店联系,避免韶光过长而导致维权难,超过三包期限等。

王于文也提醒广大消费者,看仔细再签条约,霸王条款要抵制。
经营者利用格式条约条款免除自身、加重消费者权利,如预支款、延迟交车、缴纳担保金、指定消费等,不要认为都是这样的便是合法的,敢于和行业潜规则说“不”。

同时,验新车要看清,随车资料要收齐。
有的汽车经销商已将合格证作为抵押,然后又将无合格证的车辆进行发卖,在交付车辆时不随车交付合格证,消费者买了新车上不了牌,看着新车上不了路。
《汽车发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了经营者应完全的交付随车资料,经营者不能以身试法,消费者更要防入陷进。

王于文强调,在购车时“订金”和“定金”要分清,一字之差差异大。
有的经销商会借与其他业务干系单位(如银行、金融公司)进行业务互助为情由,在未供应本色性做事的情形下,向消费者收取用度(如贷款手续费),不明收费不能交,明明白白消费最主要。
收费项目要问清楚,钱款发票要同等。

支招:

看项目要单据,应懂得网络维权证据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王于文提醒消费者,小病大修,任意加项,非原厂配件不昭示,拖延维修逃任务,消费者要对所改换配件进行查看: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外包装是否完全,维修完毕后向4S店索要发票和维修记录,也可检讨一下改换下的旧配件。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保存消费的条约、票据,经营者的口头承诺最好要书面注明,交易中的对话、咨询可以留存记录。
”王于文说,举证任务要知晓,《消法》第23条,家用汽车消费者自接管商品之日起6个月内创造瑕疵的,由经营者举证。
一旦认为自己的合法权柄受到危害了,要及时向各级消费者权柄组织或行政机关投诉,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用好外力,降落本钱,掩护自己的合法权柄。

同时,王于文也表示,经营者在发卖一些紧俏车型的时候,以哀求消费者购买搭配售高价的车辆装饰装潢和车用附件,或逼迫发卖配套改装套餐(如调换皮质座椅、加装导航)。
有的经销商会哀求消费者必须在店内进行保险或指定保险公司,否则不予发卖或不享受相应优惠。
其行为违反《消法》第九条之规定,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正交易权不容陵犯,应及时投诉维权。

来源:西昌都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