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上午,驻马店民生美庐园小区的多名业主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响,他们小区的公共用地被物业方案成停车位,向业主出租。
小区的业主都不同意小区物业这样做,但物业依然我行我素。

据该小区业主王师长西席先容,小区的业主都认为小区的公共用地和道路该当归业主所有,物业凭什么方案成停车位,而且向业主收取租金。
物业这样做是违法的,非常不合理。

物业出租小区泊车位是否合理 汽车知识

当天下午4时许,联系上民生美庐园的物业卖力人艾经理。
艾经理见告,有些居民说物业不该出售小区的停车位,这是不准确的。
我们不是出售停车位,是出租停车位。
”艾经理说,“物业没有权利出售小区的停车位。

艾经理对说,他们出租小区的停车位是经由业主赞许的。
“业主在买房时,都与我们签订过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小区内的绿地和停车位处置权归开拓商所有’。
”艾经理说,“我们现在出租小区里的停车位是合理合法的。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