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娄底市机动车排放考验机构考察履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等规定,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央对全市29家机动车排放考验机构(以下简称“环检机构”)2024年2月份机动车排放考验情形进行了非现场100%全覆盖抽查,现将有关情形通报如下:
一、检说情形
2023年3月20日,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央随机抽取了本月非现场抽查的韶光段及抽查车辆台数,通过查阅检测历史视频及过程数据等办法共创造问题12项。本月抽查中各项扣分累计在30分以下的环检机构共26家;各项扣分累计在30分以上(含30分)的环检机构共3家,按照《方案》哀求分别履行停息联网及报告单打印功能处理。
二、创造的紧张问题
(一)视频、图片采集不规范
1.外检照片不全、不清晰、外检照片中仪表盘照片未在车辆怠速状态下拍照,无法判断车辆有无端障码、仪表盘照片显示有发动机故障码依然上线检测,且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2.缺线上照片或线上照片没有车辆信息;
3.摄像头无法回放;
4.摄像头逆光或检测车间光芒不好,图像失落真,没有及时补光,不符合监管哀求。
(二)检测操作不规范
5.零点与100%操作不符合技能规范哀求;
6.报告单韶光与在检车辆上线韶光相差很大;
7.延长管利用不符合技能规范哀求;
8.无端中止检测;
9.油温传感器利用不符合技能规范哀求。
(三)信息录入不准确
10.里程表读数与实际不符、录入的车辆额定转速、功率与实际不符等。
(四)擅自降落检测标准
11.从过程数据发动机转速与车速来看,引车员掌握油门不符合技能规范哀求;
12.每天(周期)仪器设备自检不符合技能规范哀求。
详见附件。
三、整改哀求
各县市区分局要加强监督检讨:重点环绕报告单参数存在弄虚作假、降落考验标准、擅自减少考验项目、考验方法不一致、初复检韶光间隔短、仪器自检(周期)、引车员没有按照技能规范哀求掌握油门等开展监督检讨,督匆匆检测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检测事情。
各机动车排放考验机构要高度重视这次检讨中创造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完善内部管理和从业职员培训制度,积极开展标准规范和专业技能学习,提升检测职员业务水平,切实提升检测质量。各责令停息联网与报告单打印功能的机动车排放考验机构要立行立改形成书面整改情形报告,按照停息联网与报告单打印功奉告书整改期限,将整改情形报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央核实确认整改到位后方可连续开展检测业务。
附件:2024年2月娄底市机动车排放考验机构考察记分一览表
娄底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央
2024年4月9日
附件
2024年2月娄底市机动车排放
考验机构考察记分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