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初的一天清晨,孙师长西席前往本市某汽车修理店,准备提走之前在这里维修的两辆德龙货车,而令他大感意外的是,停在汽修店门前的两辆货车,三元催化器均不见了踪影。见此情景,孙师长西席立即联系汽修店的卖力人,而对方也是一头雾水,由于几个小时前,汽修店伙计还对两车进行过检讨,统统都是无缺的。
案件发生后,孙师长西席报警乞助,公安机关经核实,被盗的两台三元催化器总代价19万余元。
“从作案手腕上看,该当是对汽车构造非常熟习的人所为,很可能也是汽修专业人士……”结合现场勘查节制的线索,警方很快锁定了从事汽车修理业务的周某、周某某,认为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同年11月5日,民警分别在北辰区、东丽区两家汽修店内,将二人抓获。
“自己去塘沽干活儿时途经案创造场,有时创造一辆德龙牌的白色半挂牵引车停在一家汽修店门口。”“三元催化器在驾驶室右后侧,大概八成新,是国六标准的比较值钱,于是想把这个催化器弄走。”经扣问,周某交代,由于自己便是干汽修的,车里有可拆卸工具梅花扳手,于是待凌晨再次返回原地,趁四周无人,将这台三元催化器拆下放进车里。
得手往后,周某创造在路边往北大约20米的地方有一辆相同的车,于是琢磨把那辆车上面的三元催化器也弄走,考虑到运一个催化器已经很沉了,便打电话叫弟弟过来帮忙。就这样,这对兄弟将两个汽车消声器一起运走,周某某找到买家(另案处理)变卖了9万元后,赃款被二人平分。
日前,案件移交到审查机关,承办人认为,被盗物品总代价数额巨大。犯罪嫌疑人周某、周某某以造孽霸占为自的,采纳秘密盗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
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代为发卖,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掩饰笼罩、遮盖犯罪所得罪。截至发稿前,此案已被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