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违法电动车主的普遍心态便是:“发生交通事件后,无论自己的任务多少,理应得到相应的赔偿!

然而交警在剖断事件任务时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飞交警全责医药费自付还得承担修车费 汽车知识

真如违法电动车主所想么?

来看近期发生在徐州的一起案例

时 间

9月4日早7时许

地 点

徐州中山路与和平路交叉口

当天早上在事发路口,南北方向旗子暗记灯为绿灯。

路口处,一辆电动车见南北方向绿灯直行的车辆不多,于是便沿东西向路段闯红灯横穿马路,谁知在骑过道路中间隔离栏时,南北向正常行驶的两辆轿车坚毅刚烈好通过事发路段。

第一辆白色轿车创造电动车后,立即制动没有撞上,但阁下车道的棕色轿车因左侧有白色轿车挡住了驾驶人的视线,等瞥见横穿马路的电动车时,虽已采纳紧急制动,但两车还是发生了碰撞。

交警:电动车全责并承担轿车维修费

网友纷纭表支持!

在本次事件中,徐州泉山交警大队认定:当事人傅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违反交通信号通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履行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旗子暗记灯和非机动车旗子暗记灯表示: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畅。
”之规定,是造成这次事件的缘故原由。

因此,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付某负事件全部任务,轿车驾驶员刘某无任务。
电动车驾驶员傅某不但要承担自己和女儿的医药费,还要承担轿车一方的车辆维修用度。

守卫法律:“弱者”不是借口

近几年,因电动车违法造成的交通事件频发。
电动车驾驶员的违法成本相对付机动车来说不高,许多驾驶员遵法意识和安全意识都很淡薄,有的乃至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就算发生事件了也不用卖力,受伤了还必须要得到赔偿。

大概有人会质疑,说电动车驾驶员人都去世了,还剖断对方全责,这就意味着邹某无法从张某处得到任何赔偿,太可怜了。
在这起事件中,我们对去世伤者深表同情,但是法律的公正正义,必须守卫!
遵守交通规则,谁都不能任性,“我弱我有理”更不能成为挡箭牌。

文明驾驶 让交通更有序

规范骑行 让安全伴随每一天

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事件,电动自行车主是较随意马虎受伤的一方,但如果因自己的差错而导致事件的发生,所受的侵害和造成的经济丢失都要由电动车主自己承担。

因此,无论是电动车还是机动车,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文明交通,不仅是一个须要靠法律约束才能达成的愿景,更深层次上,它须要我们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明辨是非礼法。

遵守交通规则,谁都不能任性,“我弱我有理”更不能成为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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