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首某医疗东西经营部利用虚假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案
【案由及事实】
2022年3月12日,湘西州市场监管局联合吉首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开展涉老产品推销活动进行现场检讨。当事人利用老年客户购物生理,形成标价与成交价巨大反差,将蜂奥蜂胶软胶囊、沙棘油软胶囊、极瑞灵芝套装、冠瑞高电位治疗机分别标价268元/瓶、628元/瓶、1780元/套和17800元/台,人为制造虚假涨价预期,以虚构原价的办法制造虚假的折扣来发卖商品。当事人涉嫌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禁止价格敲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湘西州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惩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8万元的行政惩罚。
2.赵某军、李某媚等10人发卖有毒有害食品、假药系列案
【案由及事实】
接到群众举报,吉首市市场监管局于 2022 年6月17日联合市公安局对赵某军、李某媚等10人在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摆售的“玛咖黄精压片糖果、金伟哥、硬得快、鹿茸血片、速勃延时王、持久猛男、红钻伟哥、虫草伟哥”等23批次可食用物品进行检讨,涉嫌发卖有毒有害食品及假药。随后对其10人进行调查,并将其发卖的23批次可食用物品抽样送检。经考验,玛咖黄精压片糖果、金伟哥、硬得快、红钻伟哥、肾宝片、金玛卡等产品中含有“西地那非”药物成份。
【处理结果】
因当事人涉嫌犯罪,吉首市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8月2日将本案线索移送市公安局处理,并抄送市公民审查院。同年10月下旬吉首市公安局将王某安、黄某江等5人以生产、发卖、供应假药罪,将李某媚以发卖有毒有害食品罪向吉首市公民审查院起诉。因须要跨省追查赵某军等3人的上线,目前该案还在侦办中。
3.某县自来水公司擅自制订收取属于政府定价的自来水工程安装置套费案
【案由及事实】
2021年12月13日,某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县纪律检讨委员会移送的《关于移送问题线索的函》,对该县自来水公司收取的自来水工程安装置套费进行核查。
经查,2021年1月1日至12月27日期间,当事人向317户申请安装自来水的用户共收取自来水工程安装置套费1650552.46元(个中包含工程安装材料费936791.89元)。自来水工程安装置套费属于政府定价,当事人未取适合局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批文,其收费标准采取答应本钱加合理收益制订,撤除工程安装材料费后,实际多收用户价款713760.57元。
【处理结果】
2022年3月18日,该县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退款关照书》,责令当事人15日内向自来水安装用户退还多收价款。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价格法》等干系规定,该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553244.67元的行政惩罚。
4.花垣县某水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饮用水和无证从事经营活动案
【案由及事实】
2021年10月22日,经省局抽样考验,吉首市某副食店发卖的某品牌天然泉水(净含量为17.5升,生产厂家为花垣县某山泉水厂),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哀求,考验为不合格。花垣县市场监管局在检讨过程中创造,该水厂的《食品生产容许证》过时未提出延续申请,且未重新申办食品生产容许及办理注销手续,连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处理结果】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容许证》从事桶装水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经综合裁量,花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1260元的行政惩罚。
5.永顺县某药房发卖劣药和过期医疗东西案
【案由及事实】
2022年6月14日,永顺县市场监管局司法职员合营省药品监管局督查职员对该县某药房进行检讨中创造:该药房的中药饮片区斗柜中存放有超过有效期的中药饮片龙血竭和胆南星各1盒,在医疗东西区存放有过期医疗东西骨质增生型骨宝冷敷凝胶1盒,处于待发卖状态。司法职员当场对上述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过期医疗东西采纳扣押逼迫方法并对其备案调查。
【处理结果】
对当事人经营超过有效期药品和医疗东西的行为,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中华公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东西监督管理条例》干系规定,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和涉案药械、罚款80003元的行政惩罚。
6.龙山县某公司不按约定供应商品案
【案由及事实】
2022年1月5日,龙山县局司法职员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于2021年4月与龙山县某公司签订了《三菱重工海尔中心空调发卖安装条约》,约定中心空调主机型号为RFUS80X,价格5450元公民币,该公司于2021年11月尾为消费者安装完成。在利用过程中,消费者创造实际安装主机型号与条约约定型号不符,为RFUS71WX。
【处理结果】
经调查,创造消费者投诉事变基本属实,龙山县某公司在安装之前,因供货商无RFUS80X型号主机供应,在未奉告消费者的情形下,擅自购进RFUS71WX型号主机为消费者安装,并以原条约价格进行结算。经调度,该公司向消费者补偿丢失2000元公民币。龙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4410元的行政惩罚。
7.保养导致车辆无法行驶轇轕案
【案由及事实】
2022年2月21日,州消保委接到高师长西席投诉,称2月20日在吉首市乾州某养车机构给自己的“别克威朗”做保养,完成后店内事情职员将车辆倒出工位,在斜坡挂提高挡时,车辆溘然涌现故障,无法行驶。经店内事情职员2小时的维修,无法找到故障缘故原由。经别克4S店检测,该车双离合器和分离轴承断裂,需维修费10800元。高师长西席与养车机构卖力人沟通,该机构仅愿退还保养用度1122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州消保委事情职员对当事双方进行调度,当事双方终极达成同等:该养车机构给高师长西席一次性支付7000元,用以补贴车辆维修。调度结束后,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8.婴儿在月子中央生病轇轕案
【案由及事实】
2022年2月24日,州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唐师长西席的投诉。唐师长西席称于2021年7月4日与吉首市某月子中央签订《母婴入住做事条约》,入住韶光为28天,总金额为25999元。
2021年11月23日,母婴2人入住月子中央。11月29日,婴儿涌现肺炎症状,送至儿科医院治疗,唐师长西席支付医疗用度9321.47元。考虑到孩子在月子中央涌现生病的情形,唐师长西席认为月子中央答允担全部任务。并多次与月子中央商量退费及赔偿事宜,均未达到预想。
【处理过程及结果】
因致病界定模糊,经调度,双方达成同等协议:原照顾护士条约终止实行,月子中央退还余款,并补偿部分婴儿治疗用度,两项合计支付27000元。调度结束后,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9.品牌亵服虚假宣扬轇轕案
【案由及事实】
2022年3月30日,接到史师长西席投诉,称妻子在泸溪县某亵服店选购亵服,店主宋女士向其先容称:某品牌美体塑形亵服有减肥丰胸效果,自己一贯在穿这个牌子的亵服,变得比以前瘦了比以前好看了,还能治疗痛经、小叶增生等方面疾病。史师长西席的妻子听后决定购买2件亵服和1个腰架,支付全款21600元。史师长西席的妻子穿了一段韶光后身体皮肤涌现溃烂,也没有涌现之前所宣扬的效果,便提出退货退款,但遭到谢绝。
【处理过程及结果】
泸溪县局司法职员联系该亵服店老板宋女士,该产品具有品牌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非三无产品,但亵服不是药品和医疗东西,不能宣扬具有治疗疾病等功能,更不能浮夸和虚假宣扬。
4月20日,司法职员与宋女士联系,宋女士说公司答应退回一件未穿过的亵服和一个腰架的用度共计9000元,事情职员电话搜聚史师长西席夫妇的见地,史师长西席夫妇表示赞许。
10.商家不履行“三包”责任轇轕案
【案由及事实】
2022年5月2日,投诉人彭女士称:5月1日在吉首市某通讯店购买一部苹果13(256G)手机,代价9298元,在购买当天下午为手机充电8个小时后,创造该手机电池有问题,于5月2日到该店哀求换机,但事情职员称手机如果有质量问题必须要经由售后检测(购买手机15日内)才能换机。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多次调度,双方赞许进行现场充电测试,测试3小时内能否充满电。6月1日,彭女士和吉首市某通讯店店长王某对手机进行充电测试,经连续充电3小时2分钟,手机电量从开始的56%到结束时为93%,手机电量显示没有达到100%。
经调度,双方志愿达成协议,由吉首市某通讯店退还投诉人购机款9298元及交通费、话费等补助6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