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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公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条惩罚信息,涉及翁源县环锋运输有限公司。
详细信息如下:

广东韶关关于翁源县环锋运输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粤韶翁交罚〔2023〕00026号 汽车知识

行政相对人名称:翁源县环锋运输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种别:法人及造孽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奇迹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91440229MA5442U086法人代表姓名:胡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02293718行政惩罚决定书文号:粤韶翁交罚〔2023〕00026号违法行为类型: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违法事实:2023年01月02日17时15分,由当事人翁源县环锋运输有限公司所聘驾驶员欧振先驾驶粤F58063/粤F9875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沙从翁源官渡往英德青塘方向行驶,途经国道G106线官渡路段K2276桩号原官渡收费站检测点时,经国省道一直车检测系统上传的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显示该车总重为51.374吨。
我单位司法职员对该车车辆类型核实,该车为6轴货车,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车货总重限重为49.000吨,超限2.374吨,且当事人不能供应合法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畅证》。
当事人翁源县环锋运输有限公司涉嫌未经容许利用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当事人翁源县环锋运输有限公司已承认其违章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讯问笔录、干系材料等证据为证。
惩罚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惩罚种别:罚款惩罚内容:1000元罚款金额(万元):0.1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造孽财物的金额: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业务执照,编号:惩罚决定日期:2023/04/12公示截止期:2024/04/12惩罚机关:翁源县交通运输局数据来源单位:翁源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