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布告

为提高科技治超水平、提升公路运输环境,保护公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干系规定,寻甸县治超办决定启用两处管理货车超限超载非现场司法系统,采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信息,并依法进行惩罚。
现将有关事变通知布告如下:

寻甸县治超办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司法系统的通知布告 汽车知识

一、治超非现场司法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及电子抓拍区域

(一)寻甸至白石岩公路(K12+500米处),仁德街道法古村落;

(二)金柯公路(K3+7000米处),金所街道麦冲村落。

二、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自行卸载点地址

(一)土官庄超限检测卸载点(320国道K2699+700米处);

(二)金所超限检测卸载点(金柯公路K8+900米处)。

三、违法超限运输惩罚机关及地址

惩罚机关: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电话:0871-62654596。

惩罚地点:寻甸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一楼司法窗口)。

四、启用韶光:本通知布告自2023年5月20日00:00起启用。

五、有关事变

1.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规定,对超限运输当事人(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履行行政惩罚。

2.货运车辆途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路段,驾驶人为达到滋扰或者躲避动态自动称重检测目的,违反禁止标线、故意污损和遮挡号牌、号牌不清晰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依法惩罚计分。

特此通知布告。

寻甸县管理车辆超限超载事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