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大专项事情行动”开展以来,共青城市公安局金湖派出所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核心方法,聚焦公民群众关心的“盗抢骗”类的民生案件,重拳出击、快速侦破,用实际行动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对民生小案的关怀,真正地做到“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民安”。
近日,金湖派出所成功抓获盗窃嫌疑人1人,破获案件4起,追缴资金4200元,以实际行动打出了专项行动的阵容,为群众挽回了经济丢失。
2月22日,报警人袁某义、熊某、张某华、陈某英称其头一天晚上停放在安置房楼栋下楼道里的电动车内电瓶被盗,被盗电动车电瓶共7辆。
根据犯罪嫌疑人专门选择屯子地区监控盲区多,凌晨作案,具备较强的反侦查手段的作案特点,金湖派出所迅速反应,深入研判,通过对有违法盗窃前科职员的海量排查、案发地周边的大量拜访、嫌疑车辆的大量排查和被盗财物的不懈追踪等踏实有效的事情,终极锁定犯罪嫌疑人周某波(南昌市新建县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后犯罪嫌疑人周某波被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周某波有犯罪前科,其有多次吸毒史和盗窃史。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对其盗窃电动车电瓶事实招供不讳。
3月7日,金湖派出所将追赃钱款及时发回给受害人袁某义、熊某、张某华、陈某英等人。
盗窃罪是最古老的陵犯财产性犯罪,险些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盗窃罪的成立条件,盗窃的公私财物,既是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虚拟货币等无形财产。
公民公安为公民,金湖派出所将持续打压违法犯罪空间,快破、多破民生“小”案,以实际行动全面提升公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得到感”。
内容来源:共青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