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内容,2024 年 07 月 23 日 09 时 15 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司法职员在平阳县鑫浚汽车发卖有限公司检讨时创造该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平阳县鑫浚汽车发卖有限公司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
平阳县鑫浚汽车发卖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款第五款,《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构成了违规行为。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款第五款,《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公民币3000元整。

主体名称平阳县鑫浚汽车发卖有限公司惩罚决定书文号温运政罚﹝2024﹞7128惩罚种别罚款惩罚决定韶光2024-08-06惩罚内容责令改正并罚款公民币叁仟元整。罚款金额(万元)0.300000没收违法所得0.0000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平阳县鑫浚汽车发卖有限公司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案惩罚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款第五款,《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违法事实紧张违法事实:2024年07月23日09时15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司法职员在平阳县鑫浚汽车发卖有限公司检讨时创造平阳县鑫浚汽车发卖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平阳县鑫浚汽车发卖有限公司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行政惩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款第五款,《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公民币叁仟元整。行政惩罚的履行办法和期限:应自收到本惩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平阳昆阳支行、浙江政务做事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过时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逐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惩罚款,加惩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惩罚机关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惩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3260025353080数据来源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000002482277P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