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说唱,大多数人会直接遐想到最近这两年的综艺节目《中国有嘻哈》及第二季的《中国新说唱》,这两个节目确实将嘻哈及说唱提至了大众面前,带来了流量,同时也带来了各种争议,但本文中笔者不会将重点放在谈论这档的节目的各类是非,也不想去遍及这些关于说唱的名词,只是讲讲自己对说唱的真实感想熏染。
说实话,第一首听过的说唱该当是潘玮柏的《快乐崇拜》,虽然那时候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嘻哈,什么叫做饶舌。更准确来说,这首歌还有更多盛行的元素。
而真正开始打仗并喜好上饶舌,是在我的中学时期,是从我的歌单中莫名混入了一首Eminem的《Lose yourself》,当初以为“哦?还不错哟。”接着就开始去搜索Eminem的歌,记得很清楚,《Marshall Mathers》是第二首。随着鼓点点头是当时每晚在宿舍床上所必经的事情。
没记错的话,热狗的《贫民百万财主》是我理解饶舌后,打仗的第一首海内说唱。
饶舌为什么能打动我,是它的 “真实”,令人产生共鸣的“真实”。这些歌曲在“真实”地诉说作者本身的故事,在阐述他们对付生活、人生、梦想的意见,在驳斥令他们感到厌恶的人和事。这些“真实”所展现出的是愤怒、不满,以及强烈的表达希望。这些感想熏染是最为普通的,但这些普通却是最为广泛的,最能传染听众的。他们的歌词不仅仅是充满押韵的技巧,字里行间更是具有一种凝聚的力量感。如今很大一部分具有巨大推举量的饶舌歌曲令我们感叹他们精妙的押韵和高超的技巧,但除此之外,用一句话来讲——“我不会再听第二遍”。可以说,歌词是饶舌中最主要的一部分。然而,现在有太多的歌手靠着流量撑起,毫无营养涵义的歌词被他的歌迷们传诵,全篇歌词只充满了车子、屋子、票子、马子、凯子和子,教你怎么躺着挣,怎么浪才爽,怎么为了名利把自己的下限放得广。最令人冲动的东西却无法冲动最多人。现在人们对付嘻哈的印象只存在于外在,脏辫,oversize的服装,夸年夜的挂饰,满口“skr””keep real”“peace&love”,摆几个动作,然后这样就可以被人夸奖“很hiphop”。这到底是嘻哈的扩展还是萎缩——它在外部呈现的扩展却导致了内部精神上的萎缩。
这篇文章的标题来自《叛逆之日》中的歌词,音乐用的是蛋堡的《史诗》,这两首歌都可以说是我最早的有关饶舌的歌单中的歌曲。作为“软嘴唇”的代表,蛋堡是我比较喜好的一位rapper,但却在登上《中国有嘻哈》之后被批评得体无完肤,不免让我想到了前几年的民谣热潮,到现在的嘻哈热潮,潮涨时,有多少人,潮退时,又能有多少人。我并不是冒失地指潮涨时所产生的粉丝不是粉丝,但是用一句稚子园杀手的歌词“听完民谣转场过来装孙子的,全都给我闭嘴。”
不知从何时开始,“情话rap”登上了主流,软软的,娓娓的,取样一首经典情歌,再搭上差别不大的歌词,泛盛行化。Hiphop同pop结合碰撞出新的样式是值得肯定的,但过多的产出,爆炸性的产量,巨大的支持力,正在逐步改变嘻哈最有力量的部分,它在消解嘻哈中所带有的愤怒性,使得嘻哈还能称之为嘻哈吗?
末了再聊聊这些嘻哈所给予我的。一种类型的音乐会自带一种只有这种音乐才具有的特性,受众会由于这种特性去对这种音乐产生喜好,反之,这种特性会去潜移默化地影响受众的性情,这样的改造会使受众与他们所喜好的音乐相互契合,并且契合度会进步神速。而嘻哈所通报给我的更多是一种“去完成我想完成的”的力量,一种“又若何”的态度,一种“敢于愤怒并骄傲于愤怒”的精神。
末了的末了就放一张阿姆的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