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现在为大家再次“敲黑板”:高速上有突发情形,一定要先打12122报警,再报保险!
1月17日中午12点前后,高速交警嘉兴支队姚庄卡点大队民警通过监控创造,申嘉湖高速往湖州方向过新塍出口4公里的位置,一辆玄色小车停在第一车道(超车道)内,更危险的是,车道内还站着4个人,个中一人正蹲在地上给小车换轮胎,全体过程竟然持续了十多分钟。期间小车边上车来车往,没有发生意外已经是万幸了。
高速交警随即赶到现场。原来,玄色小轿车驾驶员卢某是某施工队的事情职员。当天他带着3名工友从上海赶往杭州的工地。卢某说,车子刚开过申嘉湖高速湖州方向新塍出口,右前轮胎就溘然爆胎了。“我担心连续行驶的话轮毂会报废,就选择把车停在了高速公路超车道内。”
一行四人下车查看一番后,没有立即报警,而是又一次缺点地选择了把电话打给了保险公司。当得知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保险公司不供应接济做事后,他们再次缺点地决定在高速公里车道内自行换轮胎。
现场民警问卢某:“你在高速车道内换轮胎,怕不怕?”此时的卢某心有余悸,“当时我脑筋都不太复苏,现在心里还是很慌的”。
民警又问:“你为什么不撤离到边护栏外换轮胎?”卢某回答:“车流量太大,我不敢横穿车道。”末了,卢某因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检修车辆的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的惩罚。
高速交警提醒: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紧急情形,无法行驶到应急车道或硬路肩上时,开启危险报警灯,在来车方向至少150米处放置危险报警牌;除此之外,车上乘员因尽快转移到边护栏外等安全区域,并拨打高速报警电话是1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