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网上监测创造当事人网店涉嫌发卖假冒牛肉干,自治区市场局从当事人网店购买了牛肉干进行考验,考验结果显示含有猪源性身分、鸭源性身分、鸡源性身分,当事人涉嫌存在发卖假冒牛肉干的行为。经查,当事人从呼市美通市场购进猪肉干,从网上购进标有“内蒙古风干牛肉”塑料包装袋,用切割机将猪肉干切段、称重后重新包装,贴上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标签,在网上进行发卖。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公民共和国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以假充真、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无食品生产容许证生产发卖假冒牛肉干的违法行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惩罚。
近年来,一些不良商家用价格相对便宜的猪肉、鸭肉等伪装牛肉制品牟取暴利。此类假牛肉制品常日涌如今牛肉干、牛肉卷、牛肉丸、烧烤食材等产品中,加入牛肉味调味料后达到口味稠浊的效果,严重陵犯消费者权柄。不法分子通过电商平台、直播带货发卖更随意马虎粉饰产品真实品质,严重扰乱当地的旅游市场康健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秩序。本案的查处对付牛肉干行业起到了震慑浸染,有效地净化了营商环境。该案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通过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购买食品时,要充分理解商品品牌、身分、口碑评价等,如遭受敲诈要及时保存证据,依法投诉,通过法律手段掩护自身合法权柄。
编辑:张炫
校正: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