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临夏市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二轮、三轮车、低速四轮电动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掩护公民合法权柄,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管理管理办法》、《临夏州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布告》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辖区电动车注册登记和备案事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布告如下:
一、电动车注册登记
(一) 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能规范》(GB17761-2018)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需注册登记、悬挂号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剖断标准为:1、整车质量(含电池)小于或即是55公斤;2、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千米/小时;3、必须有脚踏骑行能力;4、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即是48V;5、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即是400W。
(二) 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逼迫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3C 认证)的电动二轮、三轮摩托车、低速四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需注册登记、 悬挂号牌,且驾驶人取得相应准驾资格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三) 请符合上述登记上牌的电动车所有人,持干系资料(详见附件)到临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南滨河东路奥体一起)办理注册登记。
二、非标电动车备案
(一) 未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逼迫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3C 认证),车辆属性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能条件》(GB7258-2017)、《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 车通用技能条件》(GB24158-2018)的电动二轮、三轮摩托车、低速四轮电动车均属非标电动车,不能注册登记,应备案登记。
(二) 请非标电动车所有人,持干系资料(详见附件)到各自辖区州里、办事处办理备案登记。
(三) 备案韶光:9月3日至9月30日。
(四) 办理地点:
城郊镇:城郊镇便民做事中央(漓水花园15号楼S4商铺)
枹罕镇:枹罕镇交管站(枹罕镇院内)
南龙镇:南龙镇便民做事中央
折桥镇:折桥镇便民做事中央
城北街道:城北街道便民做事中央(城北街道办事处院内)
城南街道:城南街道庆胜社区综合做事中央(环城东路137号种子公司沿街商铺)
东关街道:东关街道便民做事中央(东关街道办事处院内)
西关街道:西关街道便民做事中央
八坊街道:八坊街道坝口社区
红园街道:甘光西苑(汽车西站对面)
东区街道:东区街道办事处社会事情做事站(临夏市和政路)
(五) 10月1日起,全面规范管理电动车,强化路面管控,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法查处未注册登记、未备案、未办理相应驾驶证的电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临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