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临沭县公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
赵某等4被告人
犯故意侵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打单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盗窃罪一案。
被告人赵某犯故意侵害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敲诈打单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惩罚金公民币18000元。
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侵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侵害罪、敲诈打单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惩罚金公民币8000元。
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侵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7年以来,被告人王某、赵某、杨某
等恶势力职员,
纠集他人履行多起违法犯罪行为,
造成恶劣影响,
分述如下:
01▶故意侵害罪
2017年10月25日,李某祥(已判刑)因琐事与王某港(已判刑)、英某凡(已判刑)等人发生抵牾并相互打斗,李某祥一方车辆被王某港、英某凡等人砸坏,当日23时许,李某祥为报复王某港等人,纠集崇某朋(已判刑)、被告人王某、赵某、杨某、吴某来到临沭县彩虹桥网吧,由赵某驾车在外接应,李某祥、崇某朋、王某、杨某、吴某五人进入网吧,创造正在上网的王某港后,李某祥、崇某朋、王某、杨某、吴某等人用匕首捅刺并追打王某港,致王某港受伤。经鉴定,王某港的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杨某等人与王某港等人就民事赔偿部分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已相互赔偿,于2018年9月11日签订民事赔偿及刑事包涵协议书,双方均对对方的行为表示包涵;2018年12月5日,被告人吴某赔偿王某港经济丢失三万元,王某港的支属出具包涵书。
02▶寻衅滋事罪
2017年11月20日14时许,袁某鑫(另案处理)、沈某强(已判刑)在临沭县某足疗店内做足疗时碰着被害人曹某等人,沈某强认为曹某对其有敌意,遂电话纠集被告人王某等人持砍刀、斧头在路边车内埋伏,曹某等人做完足疗往后,沈某强、袁某鑫、王某等人持砍刀、斧头追打曹某,追打过程中,王某将曹某左手砍伤,经鉴定,被害人曹某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被害人曹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哀求被告人王某赔偿经济丢失15万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曹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情由拒不到庭,附带民事部分按撤诉处理。
03▶敲诈打单罪
2017年5月17日7时许,王某坤(另案处理)伙同被告人杨某、赵某、董某宝(已判刑)、刘某超(另案处理)等人来到临沭县店头镇西八里村落西一农机互助社,以给被害人魏某推销家用净水设备时“捣乱”为威逼,向魏某索要现金15000元。魏某报案后又联系杨某等人到农机互助社拿钱,董某宝、王某坤、赵某、杨某、刘某超赶到现场后,董某宝、王某坤、赵某被侦查职员当场抓获。
04▶盗窃罪
2018年8月6日下午,被告人赵某与英某栋(另案处理)、胡某鑫(另案处理)预谋履行盗窃。越日0时许,赵某驾驶一辆无牌玄色桑塔纳轿车载英某栋、胡某鑫、孙某涵(另案处理),自临沂市临沭县来到临沂市罗庄区清河南路附近,英某栋携带工具采取砸玻璃、毁坏门锁等办法,先后到凯斐•麦喷鼻香园蛋糕店、古湾造型理发店、翡冷翠花店、祝福鱼水饺店盗窃收银台处的现金合计2420余元,毁损的玻璃、门锁、电脑等物的代价约2250余元;采取撬门的办法进入银座超市,将3个收银箱盗走,内有现金4500余元,收银箱代价约3000元。英某栋与胡某鑫将3个收银箱搬到车上,英某栋与孙某涵清点现金,并将部分现金交由赵某处置。案发时,侦查职员在孙某涵包内查获赃款1615元。
05▶容留他人吸毒罪
2017年4月份,被告人赵某容留周某及未成年人班某、郇某在其驾驶的玄色无牌桑塔纳轿车上吸食冰毒四次。2018年2月26日,被告人赵某到临沭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杨某、吴某、赵某故意侵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侵害罪。被告人王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杨某、赵某以造孽霸占为目的,敲诈打单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打单罪。被告人赵某以造孽霸占为目的,秘密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多次容留他人吸食冰毒,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赵某、王某、杨某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被告人赵某犯故意侵害罪、敲诈打单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时系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该从轻或减轻惩罚;在故意侵害罪、敲诈打单罪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赞助浸染,系从犯,应该从轻、减轻惩罚;志愿认罪,可酌情从轻惩罚。在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后,投案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惩罚。
被告人杨某、赵某等人在敲诈打单犯罪过程中,已经动手实施敲诈打单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缘故原由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惩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过,志愿认罪,可酌情从轻惩罚。
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侵害罪、寻衅滋事罪时系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该从轻或减轻惩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过,志愿认罪,可酌情从轻惩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丢失,得到被害方包涵,可酌情从轻惩罚。
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侵害罪,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过,志愿认罪,可酌情从轻惩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丢失,可酌情从轻惩罚。
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侵害罪,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过,志愿认罪,可酌情从轻惩罚;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所起的浸染相对较小,可酌情从轻惩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丢失,可酌情从轻惩罚;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惩罚。
四被告人当庭均志愿认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讯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