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韶光:自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0日止(以电子邮件发出韶光或以寄出邮戳为准)。
二、征集哀求:
1、利用中文。歌词哀求充分彰显兰陵国家农业公园旅游特色及文化内涵,主题光鲜,内容精髓精辟,简明易记,朗朗上口,具有较强的冲击力、传染力、亲和力和宣扬推介效果。
2、歌名或歌词中必须涌现\"大众兰陵农园\公众或\公众兰陵国家农业公园\"大众字样;
3、能适宜合唱、独唱、对唱、重唱等形式;
4、歌唱韶光掌握为3分钟旁边。
三、提交解释
1、可采取电子邮件或邮寄纸质稿件办法投稿。邮寄纸质稿件请统一用A4纸、二号楷体字打印;
2、投稿人提交作品时需详细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3、每位投稿者可同时提交多件应征作品。
四、评比办法
1、由活动主理方组织干系专家、旅游业界代表组成的评委会
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负责评比;
2、在所有征集的《园歌》歌词中先由评委会评出10件入围作品,广泛搜聚见地,再由评委会进行总评,终极评比1件作品作为《兰农园园歌》。
3、评比结果在2018年3月20日前在《兰陵国家农业公园》门户网站及有关报刊、网站公布。
五、褒奖办法
1、对入围的作品各褒奖公民币1000元,并颁发证书;
2、对终极评为《园歌》歌词的作品褒奖公民币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3、获奖作品不重复计奖,以所获第一流次奖项计奖。
六、特殊声明
1、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凡入围应征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理方所有;
2、凡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无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统统法律任务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活动主理方不承担当何任务;
3、活动主理方有权根据须要对入围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正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赞许,活动主理方以任何形式利用以上其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活动主理方所有,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办法主见分享其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和其他利益;
4、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5、凡投稿人投稿均被视为赞许本征集方案所有条款;
6、本次活动的终极阐明权归活动主理方。
七、投稿办法
地 址:山东省兰陵县顺河路中段兰陵国家农业公园
邮 箱:544256713@qq.com
邮 编: 277700
电 话:(0539)7928899
联 系 人:刘宗一 18866917787 王小芳 15254908437
八、其他事变
关于本次活动的详细事变、兰陵国家农业公园简介及旅游资源干系信息请上岸http://www.llgjnygy.cn/index.html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