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地去店里做个小保养,结果保养没做成,还成了被告,对方索赔1500万美,这名车主冤到家了!
事情是这样的……

两年前,一台手动挡Jeep牧马人车主把车开进位于美国密歇根州罗切斯特山的一家4S店,准备做个小保养。
在进行交卸后,车主就到了大厅的安歇区等待。

车子在4S店保养过程中发生事件车主有责任吗 汽车知识

然而,意外在4S店一名19岁的维修工要挪车的时候发生了。
他松开离合器后(预测可能带着大脚油门松离合),车子往前猛然窜动,撞到了在场的另一名维修工,导致后者不幸身亡。
宣布说这名19岁的闹事员工根本没有驾照,更不会开手动挡!

4S店怎么会让一名没有驾照的员工去开车,这个任务不言而喻了吧?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受害者家人却把车主告上了法庭!

原告代理状师在接管当地媒体FOX2采访时说:“由于法律条文关系,我们不能起诉店主。
”至于这是哪门子法律条文,状师在受访时没细说。
而FOX2在宣布中阐明说,由于事件发生在事情期间并且牵连到两名员工,这样的情形不能起诉店主。

看到这里

“当你把车交给任何人,包括代客停车或者当地经销商的前台职员时,你最好能信得过他们。
”原告代理状师说。
而Motortrend的宣布则剖析称,在这一案例上,原告紧张是就车主的“替代任务”提出诉讼。
换句话说,纵然车主不知道开车的是谁,或者不知道谁在开车,对付驾驶员驾驶车辆所作的任何行为车主都负有任务。
车主许可4S店开他的车,虽然是4S店的一名无驾驶证员工开车闯祸,依然是车主的任务。

那么,车主只能委曲地独自背上这从天而降的大锅吗?倒也未必。
多篇宣布剖析称车主仍旧可以通过起诉4S店索要赔偿。
但根据目前的表态,4S店将为了免于赔偿极力辩解。

能让没有驾照的员工开客户的车,出了事还一副“不关我事”躲避任务的态度,这样的黑店或许能由于当地的奇葩法律躲过本次案件的经济赔偿,但在消费者口碑方面该当是毁得一塌糊涂了。

不仅我们看不懂,国外的网友也看不懂……大多数人都无法理解为什么是车主卖力而不是4S店或者那名没有驾照的19岁员工卖力,最最少车主不该负紧张任务。
对此有网友科普性地补刀,在公路上驾驶确实须要驾照,但在私人园地内开车并不须要驾照。

法院将在5月尾对本案进行宣判。
最差的情形是车主独自大担1500万美元的赔偿金。

一名网友打趣说:“以是现在去车商换个机油要花1500万美元了?该死的通货膨胀啊!

对付这一案件后续的发展,

原则上,当然是谁开车谁卖力。
《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环境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利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件造成危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任务的,由机动车利用人承担赔偿任务。

但这里有个条件,便是车主必须没有差错。
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的后半部分说的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危害的发生有差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任务。

比如车主明知道借车人没有驾照,或驾照准驾车型与实际驾驶车型不符,或者有饮酒、吸毒等情形还借车便是一种差错;或者车主明知道自己的车子有故障或者毛病,且这一故障或者毛病与事件的发生存在关联的,仍旧借车,也存在差错。
车主在类似情形下就须要承担任务了。
要补充解释的是,如果实际驾驶人无法支付赔偿的,那车主有责任先行垫付赔偿款项。

车主把车交给4S店做保养,4S店在这一过程中牵扯到的移车、用车的行为相称于形成了借用,发生事件的话当然该当是4S店卖力。
至于详细开车的人是谁,是否有驾照,这是这段韶光内处于运行支配地位的4S店所能决定的,也应由4S店卖力。
以是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中国,且4S店与去世者家属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同等的话,去世者家属应该起诉的是4S店,或者将4S店及当时驾驶车辆的员工一同告上法庭。

那原告或者被告是否能够主见事件车辆的保险公司承担全部或部分赔款呢?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在业务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的情形下投保车辆的保险公司是不卖力赔偿的。

其余,案例中员工身亡的情形显然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项对付工伤的认定,其嫡系支属可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养活支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以是,各位车主大可不必担心类似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到店维修或保养时,正常走交卸流程就好。
当然,如果是借车给朋友开的话,也要小心谨慎,清楚自己的任务和责任。
觉得对方不太靠谱的话,果断不借便是了。

注:上文中对付海内干系法律条文的提及和解读仅仅基于个人理解,并非专业法律从业者的解读,仅供参考,欢迎谈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