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在运营中的宜良加油站。受访者 供图
讲述:19年前在昆石公路旁经营加油站
据陈某龙先容,1992年,昆明市宜良县匡远镇企业办在该县七星村落建立了一个七星加油站,交由宜良县匡远镇做事站经营管理,由于区位劣势,加油站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为挽回丢失,1999年12月初,宜良县匡远镇做事站与云南新鹏工贸有限公司做生意量决定,申请将七星加油站迁居至宜良县龙潭村落昆石公路旁,并转让给云南新鹏工贸有限公司。
公司变更成“云南新鹏石化有限公司”证明。受访者 供图
2000年1月1日,宜良县匡远镇做事站与云南新鹏工贸有限公司签订转让协议。协议规定,由云南新鹏工贸有限公司向宜良县匡远镇做事站一次性支付10万元。同时,云南新鹏工贸有限公司得到七星加油站一次性转让的全部资产,该转让协议经由宜良县匡远镇企业办审核批准有效。
随后,云南新鹏工贸有限公司得到由昆明市成品油市场整顿办公室颁发的成品油特许经营容许。为方便管理这个加油站,2000年1月25日,陈某龙申请成立了云南新鹏工贸有限公司宜良加油站,系云南新鹏工贸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其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润滑油批发零售(成品油的经营为特许经营,需取得特许经营权),经营地址为宜良县龙潭村落昆石公路旁。
质疑:租赁加油站未经法人赞许被注销?
“取得七星加油站的所有权之后,我与宜良本地人张某签订了加油站出租协议,将云南新鹏工贸有限公司宜良加油站日常经营、管理权交由张某。” 陈某龙说,双方约定七星加油站的迁居用度及新租地皮,雨棚屋子、路口及水电的用度由张某承担,但成品油特许经营权仍旧归属于云南新鹏工贸有限公司,该条约期限从2000年3月1日起至2010年3月1日止。
分公司注销申请。受访者 供图
然而,让陈某龙怎么也没想到的是,2001年3月26日,他创造云南新鹏工贸有限公司宜良加油站在没有经自己赞许的情形下,竟然被造孽注销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一开始是公司下面的人申报请示,称公司被变更了,我去查了才创造加油站已经被注销。”对此,陈某龙十分朝气,他称调出的“注销档案”显示,2001年2月23日,张某向宜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现为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将云南新鹏工贸有限公司宜良加油站注销,3月14日获批准。
“2001年3月28日,昆明市成品油市场整顿办公室批准了宜良新鹏石化有限公司的改扩建申请。” 陈某龙说,张某通过租赁的办法,从云南新鹏工贸有限公司取得云南新鹏工贸有限公司宜良加油站的经营管理权、油罐,油枪等资源,在此根本上,悄悄于2000年12月4日申请成立宜良新鹏石化有限公司。“当云南新鹏工贸有限公司宜良加油站被注销后,他就光明正大地用宜良新鹏石化有限公司经营之前那个加油站。”
陈某龙供应一份加盖昆明市成品油市场整顿管理办公室公章的复印证明材料显示,由于云南新鹏工贸有限公司宜良加油站已不符合基本经营条件,已进行改造,现经营者哀求变更企业名称为“宜良新鹏石化有限公司”,经该办公室审核赞许变更,题名日期为2000年9月30日。
“新鹏石化公司还没成立之前,就已成功申请变更?”事情真如陈某龙所言吗?在今年6月,曾多次电话联系涉事另一方主角张某,起初,接听电话的人称是张某妻子,对付详细情形不理解,当提出让张某接听电话接管采访时,其妻子又称张某不在。发稿前,又多次拨打张某的电话,但一贯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无奈:奔波多年未讨到任何说法
分公司注销登机申请书。受访者 供图
陈某龙向供应一份名为《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材料中显示,分公司注销登记缘故原由是:“因市场疲软,经营困难,特申请注销。”令陈某龙迷惑的是,法定代表人具名一栏和韶光均留空未填写,本应总公司云南新鹏工贸有限公司盖章处,盖章单位却为分公司云南新鹏工贸有限公司宜良加油站。同时,在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定情形一页中,交执照人具名、韶光一栏也是留空未填。
此外,上述申请书中包含的《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债杈债务清理闭幕证明》《注销业务执照的报告》等资料多处韶光一栏均留空未填写。“表格中,卖力人具名本该是我,为何是张某?” 陈某龙说,有些文件上虽然写着我的署名,但都是假造的,自己从来没有签过。在这种情形下,宜良县工商局的事情职员依旧在《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定情形》文件上具名盖了章。
陈某龙表示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印章销毁一栏卖力人具名系假造。受访者 供图
陈某龙的委托状师表示,张某用新成立的宜良新鹏石化有限公司顶替云南新鹏工贸有限公司宜良加油站,将原公司的全部财产以及特许经营权侵略到自己名下。而根据干系法规,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作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干系材料。
2001年5月24日,陈某龙向宜良县工商局承办“注销档案”的事情职员递交“纠错”的报告,但未被受理。无奈之下,他找到时任的工商局局长举报,对方回答称“我们查一下”,后来竟石沉大海。
“从2001年开始至2004年,我不断奔波找当地工商局和法院办理问题,根本没有人搭理我。”陈某龙无奈地说,2005年,宜良县公民法院终于受理他状告张某承包条约轇轕一案。“在此前,我也想告工商局,但告不进去。”
讯断:二审驳回上诉坚持原判
宜良县公民法院认为,被告并未得到双方条约约定的租赁物的实际利用和收益,且业务执照是不可以出租的,故双方签订的七星加油站出租协议因宜良县七星加油站不具备出租物的属性而致使该协议不能履行,故原告哀求被告支付租金并连续履行出租协议的诉讼要求不成立,不予支持。对付原告哀求被告立即规复办理被其违法注销的云南新鹏工贸有限公司宜良加油站的业务执照的要求与本案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作处理。
原审判决生效后,陈某龙不服,向昆明市中级公民法院提起上诉。2006年3月,昆明市中级公民法院驳回其上诉,坚持原判。关于哀求被上诉人规复七星加油站被违法注销业务执照的诉求,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干系权利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者其他路子办理。
案件接报警三联单(回执)。受访者 供图
在此情形下,2006年4月12日,陈某龙向嵩明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警方向其开具了回执,但至今未收到任何调查结果。
然而,近20年过去了,陈某龙一贯没有放弃维权,谈及缘故原由,他说“只为争一口气”。
回应:“注销档案”的真伪无法辨别
针对此事,今年6月21日,昆明市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伟见告,他们对此事进行核查后创造,由于韶光跨度较长,加之以前的资料数据未录入互联网,现在能查到的资料只有一份惩罚决定及吊销档案,而当事人陈某龙供应的“注销档案”并未查到,因此这份文件的真伪无法辨别。“我们的档案管理非常严格,若要查阅档案,只能在里面看,不许可带出档案室。要复印的话,则须要分管领导的具名赞许,连用场都要明确解释,包括像政府干系部门要复印,也须要开具先容信。”
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受访者 供图
陈某龙表示,2001年5月,他和状师从宜良县工商局调出了这份“注销档案”。然而,今年3月份,再次去到此处时,对方却称没有这份档案。
分公司注销登机核定情形。受访者 供图
“当时承办职员有的已经由世,有的因事情调动后不在宜良,核查起来非常困难。” 昆明市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科科长龙斌说,陈某龙供应的“注销档案”上承办职员确实是当时工商局的事情职员,他们也讯问过承办职员,称具名看起来像自己签的,但记太不清楚了。通过查阅档案得知,那一年,包括宜良新鹏工贸有限公司宜良加油站在内,当地有70余家公司因未年检被吊销,“注销是自主行为,而吊销是行政逼迫的一种手段和最严厉的行政惩罚。”
“这个加油站的吊销档案里还有一份公告。”龙斌表示,以前,联系不到当事人会登报发公告,言下之意即发过公告,注销了往后不可能再吊销。如果他当时就创造企业被吊销或造孽注销,及时启动行政诉讼可能就能挽回局势。
云南网将持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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