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韶光:2024年4月12日至4月18日。若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名义署真实姓名附联系办法)向受理机关提出,并供应干系证据或解释材料。联系人:
市区: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司法支队,地址:苏州市苏州区南环西路1238号,电话:0512-65822613
吴江:吴江区运输奇迹发展中央,地址:吴江区交通路3291号,电话:0512-63422802
经核查,若存在供应虚假材料或其他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将视情深究任务。
附件1苏州市区拟发放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车运营补贴车辆清单(第二批)
附件2吴江拟发放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车运营补贴车辆清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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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编辑:苏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