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2019年被列入“终生禁驾黑名单”的9名驾驶员将禁止参加春运,企业、单位如果擅自安排这些终生禁驾职员上岗春运,发生意外必须承担所有用果。
这份“黑名单”,6人因交通闹事逃逸构成犯罪,3人因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件构成犯罪。这9人都因严重违法,这辈子都与开车无缘了。
终生禁驾名单:
1、罗某,旺苍县东河镇人。2018年3月4日驾驶川H55XXX号小型汽车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天润新天地人行横道路段,发生交通事件后逃逸,构成犯罪。2019年3月18日 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张某山,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人。2015年11月23日驾驶川FM7XXX号小型汽车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三段路段,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件,构成犯罪。2019年3月22日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苏某,苍溪县元坝镇人。2018年7月4日驾驶无号牌普通摩托车在苍溪县汉昌路路段,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件,构成犯罪。2019年4月2日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朱某辉,广元市昭化区黄龙村落夫。2015年5月31日驾驶川H91XXX号小型汽车在广元市利州区郑州路与广州路交叉路口路段,发生交通事件后逃逸,构成犯罪。2019年5月22日 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张某,旺苍县麻英村落夫。2016年12月15日驾驶川R52XXX号大型汽车在广元市利州区兴安路雪峰路口路段,发生交通事件后逃逸,构成犯罪,2019年5月22日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6、郭某学,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人。2013年8月23日无证驾驶川BB80XX号轻型普通货车在剑阁县江口镇街道,发生交通事件后逃逸,构成犯罪,2019年4月12日被惩罚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7、李某燕,广元市利州区袁家坝办事处人。2018年3月28日驾驶川H928X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市区万缘路湿地公园入口处,发生交通事件后逃逸,构成犯罪,2019年1月16日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8、吴某平,旺苍县鼓城村落夫。2017年6月5日驾驶川H694XX号普通三轮摩托车在英萃镇至鼓城乡2公里20米处,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件后逃逸,构成犯罪,2019年7月17日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9、付某,旺苍县嘉川镇人。2018年12月24日驾驶川HL93XX号小型面包车在542国道68公里500米处,发生交通事件后逃逸,构成犯罪,2019年8月22日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件,构成犯罪的,依法深究刑事任务,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件,构成犯罪的,依法深究刑事任务,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件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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