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公安部支配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八师石河子市公安局迅速相应公安部支配哀求,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针对聚众打斗、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出重拳、严打击、强整治,切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事情。
伴随着夏季气温的不断攀升 仿佛只有呼朋唤友约起来的 啤酒,烧烤、小龙虾... 才能安抚夏夜漫漫的躁动 可有时感情和酒劲一“上头” 便成了别人“干饭”你“干架” 那么“干架”的后果 你承受得起么? 案件回顾 案件一:
案件二:
6月20日,谈某与朋友在石河子市西二路某烧烤店内用饭饮酒,邻桌严某与同事用饭时看了谈某一眼,谈某认为严某瞪视自己,双方因此事发生争吵,谈某用手中的玻璃杯扔向严某,砸到严某腹部左侧,被砸后严某用瓷质餐碟扔向谈某,砸到谈某胸部左侧,双方均无明显外伤。谈某酒后无事生非,利用羽觞殴打严某,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严某被谈某殴打后,利用瓷质餐盘还手,其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谈某进行行政拘留五日;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严某进行罚款200元。
都2022年了
不要斗殴!
不要斗殴!
不要斗殴!
套餐一:轻微伤的斗殴本钱 “5日至15日拘留+200元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人为”
套餐二:轻伤斗殴本钱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牵制+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判刑少挣的人为”
套餐三:重伤斗殴本钱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经济赔偿+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套餐四:去世亡或以特殊残酷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斗殴本钱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去世刑+经济赔偿+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 斗殴打斗构成故意侵害罪的惩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侵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牵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去世亡或者以特殊残酷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去世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斗殴打斗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惩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牵制;纠集他人多次随意殴打他人,严重毁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惩罚金。 斗殴打斗构成聚众打斗罪的惩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打斗的,对紧张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牵制;有下列环境之一的,对紧张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打斗的; 2.聚众打斗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打斗,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打斗的。 聚众打斗,致人重伤、去世亡的,按照故意侵害罪、故意杀人罪惩罚。 石河子公安郑重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