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公安将一名犯罪嫌疑人曾某某抓获
并在清城区某电脑维修店以及某街道办附近
分别将被盗电脑、三轮电动车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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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20年6月初,本家儿丘师长西席到清远市公安局光明派出所报案,称其位于清城炒沙村落的快递店内一电动三轮车和台式电脑等物品被盗。6月12日上午,破“小案”专业队联合光明派出所便衣小分队在佛山市黄歧罗村落公寓楼下将犯罪嫌疑人曾某某抓获,并于当天下午,在清城区某电脑维修店以及某街道办附近分别将被盗电脑、三轮电动车起回。
6月17日,本家儿丘师长西席亲自将一壁绣有“公民警察为公民,失落而复得暖民气”的锦旗送到了办案民警手上,表达了对办案民警高效办事的感激之情。
办案民警表示,将连续秉承“小案不小办,存心守民安”理念,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需,着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偷窃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社会治安管理惩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旬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旬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