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经泗洪县公民审查院提起公诉,泗洪县公民法院依法对赵某判处拘役四个月。
去年,赵某学会了开锁这门手艺后,他回到石集老家从事开锁行业。他没有业务执照,也没在公安机关备案,买卖一贯非常生僻。虽然印刷了一些小广告到处张贴,但仍旧没有转机。有一次,赵某替别人修锁的过程中,溘然想到若把502胶水点进锁芯中把弹簧胶去世,锁芯不就打不开了?再把楼道内别人的修锁广告都撕掉,贴上自己的,这个主张岂不完美?
于是从2017年7月开始,赵某就按照此操持开始履行。直到2017年10月案发,赵某陆陆续续毁坏了十几户人家的门锁。经多名被害人报案,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发后,赵某说:“我便是想用这个办法让他们找我换锁,从中赚点钱的,现在认识到这样做是缺点的,我乐意承担法律任务”。泗洪县公民审查院审查官说,虽然被破坏的每个锁芯代价不到50元,但其毁坏公私财物达三次以上,并且给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便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赵某的行为违背了基本的诚信、触犯了法律,一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