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驾驶员干了啥?
超速车辆疑似遮挡号牌
9月10日9时45分,枣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麻竹高速中队一台测速仪检测到一辆玄色雷克萨斯轿车在行经麻竹高速261km+520m时速率达到140km/H,超速40%,属于严重超速行为,民警迅速对车辆进行追踪,创造这辆轿车号牌后两个数字被一个赤色物体遮挡。
监控追踪揭开原形
民警一方面准备不才一个出口拦截车辆,同时通过视频监控追踪此车。民警根据车辆特色追踪车辆,在南漳某收费站的视频监控中追查到此车的车牌号为鄂FD1。通过交管平台查询得知,车主丁某,南漳人。
终得惩罚法不容情
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惩罚。同时,该车履行超速40%的行为,将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惩罚。
根据干系法律规定:丁某机动车驾驶证将被暂扣,须参加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干系知识学习。学习结束后,须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干系知识考试,直至考试合格方可发回机动车驾驶证。
你见,或者,视而不见
交规就在那里!
交警蜀黍提醒各位驾驶员
切莫心存侥幸生理
遵守交规,方能安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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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马辉
编辑:向小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