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师长西席说,上月23日,他在东川工业园区金岛金宝上汽大众4s店购买了一辆大众牌小轿车,统共花了14万余元,没想到车刚买回家跑了不到1天,车辆就抛锚在路上,情急之下,他拨打了4S店的接济电话,车被拖回4S店后,本以为商家要给他改换新车,没想到商家的回答是可以维修,但不具备改换新车的条件。
郎师长西席认为自己购买的是新车,内心无法接管,为此从事情发生到现在9天韶光过去了,车一贯停放在4S店,经销商至今没有一个说法。

而4S店干系卖力人阐明说,从事情发生到现在,郎师长西席哀求换新车,不让技能职员动手维修。
根据郎师长西席所描述的情形,维修技能职员初步判断,是发动机的一个零部件破坏了,只要改换零部件就能打消故障,不用改换新车。
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新车上路抛锚 4S店只修不换 汽车知识

状师认为:根据汽车《三包法》退换货规定,在三包期有效范围内,汽车修理韶光累计超过35天,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积超过5次,可以换车;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天内或行驶里程达到3000公里之内,汽车涌现系统失落效、制动系统失落效、车身开裂或者燃油泄露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改换或者退货;第三便是因车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或者是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改换2次后,以及发动机、变速器同一紧张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改换2次,可改换或退货。

鉴于郎师长西席碰着的这种情形,可以找4S店和上级经销商协商办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将车拖到质量技能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将鉴定报告上交法院,等待法院裁决。

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