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于2014年7月开工培植,总投资约3.3亿元(环保投资570万元),属于平山县光伏扶贫项目,2014年7月在河北省发改委备案。
项目选址属于二级水源保护区,东、北两侧为荒山,南侧为寺家沟村落,西为西柏坡高速,距岗南水库约3公里,2014年11月经河北省水利厅批复。
《培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石家庄常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体例,上报石家庄市环保局后因项目选址问题至今未通过审批。

项目运行时,无废气、废水产生,报废的电池组件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其他废弃物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安全处置。

平山一太阳能发电企业未批先建 当地环保局责令连忙停止培植停止分娩限日补办手续 汽车知识

2014年8月,平山县林业局针对这家公司在山体上安装太阳能板对植被造成一定毁坏的问题,下达《停滞毁坏林木(林地)违法行为关照书》(平林停字〔2014〕072号),责令其停滞毁坏林木、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并聘请河北同益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修复方案。

2015年5月13日,平山县环保局司法职员现场检讨时创造,在未通过环保审批的情形下,这家公司已建成并投运2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别的1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正在培植。
现场未创造报废的电池组件。
平山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滞培植、停滞生产,限于2015年8月13日前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惩罚(已备案)。

鉴于以上情形,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建议河北省环保厅督匆匆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惩罚决定及干系整改方法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