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受清远街坊朋友的喜好
可有的人却以毁坏公物为趣
三番四次对江滨公园“下黑手”!
40多处路灯被恶意毁坏
3月7日凌晨3时30分许,江心岛保安巡逻创造有一名男子毁坏灯柱后逃逸。3月8日凌晨创造两名男子利用伸缩棍恶意毁坏路灯8处,但没有捉住闹事者,目前该事宜已转交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据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所江滨公园有关卖力人理解,自1月份以来,江滨公园江心岛和众乐广场的公共举动步伐被恶意毁坏5次,合计被毁坏大灯柱26个,小灯罩23个。据统计,丢失代价达35760元。
这已不是江滨公园第一次惨遭“黑手”
随着清报君一起来看看
那些年江滨公园的“受伤历史大盘点”吧!
格桑花海:市民为拍照踩踏毁坏
江滨公园里的格桑花是清城区城综局于去年11月份开始试种的,总面积约200方。由于我市气温较为温暖,今年2月初已有许多格桑花竞相开放。
江滨公园的格桑花海。资料图
虽然花海设置了的拍摄点,但之前已有部分市民毁坏了部分格桑花,“开辟”出一条两米长的小道。
格桑花从着花至今,时常碰着一些采摘、偷窃或践踏的游人。资料图
据园林部门事情职员先容,街头绿化带还有公园的花卉丢失或者遭到毁坏的事宜时有发生,由于乱摘花者行动暗藏,监管巡查起来难度很大。
清城区城综局朱小丽副局长先容,近年来,清城区大力投入进行城区绿化培植,选用的花卉品种都是从外地采购的,花卉一旦毁坏或丢失,补栽过程会很繁琐。
景不雅观杨梅:刚挂果,就被断枝践踏
2015年5月4日上午,读者@馬嘯龍师长西席在后台报料称,江滨公园的杨梅树被人偷摘,杨梅树梢被折断随意的丢弃在路边,树下的低矮灌木丛也遭到践踏。
江滨公园不雅观景杨梅被采摘践踏。资料图
清远市园林部门事情职员表示,城区栽种杨梅、琵琶等果树,紧张目的是绿化,用于不雅观赏。
在这里清报君要提醒下嘴馋的“老饕”,景不雅观杨梅树靠近马路易被污染,食用易中毒,最好别食用。
70棵禾雀花树,着花时仅剩不到20棵
2015年3月,一市民在江滨公园用手机拍下的禾雀花,几天后禾雀花不见踪影。资料图
2015年3月,园内栽种的禾雀花第一次开放,惹的不少人前来看花。有人将花连串剪走,乃至不放过刚刚种好的禾雀花苗。
据江滨公园卖力人先容,去年七月份,公园内开始栽种禾雀花,共栽种近70棵,等到今年着花时,原有花苗仅剩下不到20棵。
救生圈:北江两岸一个月少了94个
2014年7月,园林管理处保安将归还回来的救生圈重新挂好。资料图
北江两岸自2014年7月15日新挂置了一批救生圈,据江滨公园管理处事情职员阿军统计,仅一个月的韶光南岸江滨公园投放的90个救生圈仅剩17个,丢失73个。北岸48个救生圈仅剩27个,丢失21个。据热心网友反响到了剩下的拍浮圈也已经寥寥无几。
清远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涌现这样的情形会造成非常严重的不良影响,同时也须要我们引起重视,清报君在这里呼吁大家,一旦创造这种毁坏公物的行为,请立时联系干系部门进行报案:
报警电话:110
毁坏公共财物有何罪?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殊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余,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任务。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丢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惩罚外.并应该根据情形,判处赔偿经济丢失。
下次逛公园的时候,看到有人毁坏公物
你知道怎么做了吧?!
来源|清远管家、清远日报
编辑|驚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