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长伴你左右的肩膀,越来越模糊。
所以且行且珍惜。
(一)
生离,死别。
打小我就跟着奶奶,直到我上小学才被接回去。他们每一次来看我,我的内心都是欣喜的,唯独这次。我听着汽车引擎的声音在压抑的嘶吼,越来越近的脚步声似魔鬼的步伐。没有过多的言语。我看着余晖中还忙着剥玉米的奶奶孤单的背影,我四十五度仰望天空,听说这样眼泪才不会掉下来。
而那一天,我独自放学回家,打开那沉重的防盗门,还诧异看到的竟然不是父亲开着电视却在看报纸的身影,不是母亲洗完衣服又洗菜的背影。直到傍晚那汽车的引擎把奶奶和一架轮椅给拖了回来。奶奶病了,思想已经开始混淆,神智也不清晰了。
但这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永远在后面。
那还真是个黑色星期五,母亲神色匆匆地把我从学校提前接回了乡下。一路上气氛怪怪的,但我还挺兴奋,我以为我可以在乡下多玩几天了。直到我看到那黑白的绢花,黑白的相片和那黑白的微笑。
她真的离开我了,悄悄的,不带走一粒尘埃。我想到那个总是背着母亲给我零花钱、应为我嫌弃她的筷子而给我做了副新的、别人买来给她的零食水果她很少沾全部攒着然后一股脑的给我的那个她真的走了。我还记得在她神智不清时还说过要活到看到我结婚穿上婚纱的。
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青春,如此感伤。
(二)
互不相识,思我即她。
谁的青春没有一个陪你荒唐,与你进退的死党?
第一次遇见她是在我刚踏入这校园参加的第一次考试,那就坐在我前面。那时的我们匆匆见过,却互不相识。
但就是这么奇妙,我们分在了一个班、一个寝室、还成了同桌。但我看到这个有点面熟的女孩,我立马放下对陌生人的矜持,向他述说我们多么有缘。
就是这样,我们成了好伙伴。
陪我荒唐。
我们这一届刚好赶上学校第一届唱歌比赛。年少的我们都想要证明自己,于是我心动了。可我还是不敢一个人面对那么多人,于是我把她一起拉去参加。
我们幼稚的手拉手唱完这首歌,她感受到我身子的颤,我感受到她手心的汗。
就这样,我们没入选,但我们不枉任性这一回。
陪我进退。
她的字写的真心好看,当时的我也自认为自己不差,就和她一起参加书法比赛。可是就这么不凑巧,我因为不舒服并没有去参加,等到她回来时,我问她怎么样时在知道她也没参加。
我感到抱歉,她说,我们的是天生一对,由我才有她。
青春,如此简单。
青春也许可以拿来任性,但一定会有代价,它看似荒唐,但没人会选择投降。
我不想辜负我的青春年少,更不想令它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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