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摩交通事件发生,进一步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期,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结合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采纳有效方法,持续查处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一早,恰逢长岭镇赶场日,辖区交巡警支队白羊公巡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灵巧安排勤务,在G318国道上长岭镇的两端,粮油站和铁路桥两个点同步开展路检路查,全力掩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据统计,当天整治行动,共查处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过时未年检等违法行为10余起。
案例一
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心存侥幸上路被查
当天06时33分许,在粮油站检讨点,一辆车牌为渝D93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向卡点驶来,民警远远看到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遂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检讨。
经查,该驾驶人姓刘,55岁。当民警讯问为何不佩戴安全头盔时,刘某某陈述,想着自己出门早,交巡警该当还没有上班,图方便就没戴头盔。殊不知,还是被查获。
“任何时候驾驶三轮车都要精确佩戴好安全头盔,最大程度避免和减轻各种意外事件造成的侵害。”民警现场普法,奉告刘某某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对付三轮车驾驶员来说,相称于机动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碰着危险后的末了一道防线。经由民警的耐心教诲奉劝,刘某某终极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表示今后绝不再犯,按法律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安全文明出行。
根据干系法律法规,刘某某因“驾驶三轮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交巡警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惩罚。
案例二摩托车过时未年检,违法上路受惩罚
06时40分许,一辆车牌为渝F7F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铁路桥检讨点,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管检讨。
经查,该驾驶人姓方,45岁。在进一步核查中,民警创造该车过时未年检。
“机动车过时不考验,无法及时创造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且根据机动车保险干系规定,车辆未按规定考验或考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件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任务,将无法得到理赔。”现场,民警对方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明批评教诲,并奉告其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方某某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感到非常后悔,表示往后一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根据干系法律法规,方某某因“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能考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交巡警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惩罚。
交巡警提示
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骑乘二三摩托车、电动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做到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等,规范文明驾驶,共同掩护道路交通安全,交巡警将持续严查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然。
信息来源丨万州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