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概览照(南向北)
“9.18”滕州市滕龙路重型半挂货车致人去世亡事件调查处理情形:
事件直接缘故原由:
鲁DZ9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鲁DDxxx挂重型自卸半挂车)驾驶人张某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是引发事件的直接缘故原由。
事件间接缘故原由 :
由于闹事车辆的所有人滕州市博瑞物流有限公司对所属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监管不到位,主体任务不落实,未对驾驶员开展日常交通安全教诲培训,未对挂靠其公司名下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驾驶员张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思想麻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较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引发了该道路交通事件的发生。
涉事驾驶员及企业追责情形:
张某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此事件的全部任务。
滕州市交警大队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干系规定,对驾驶员张某进行违法处理,并深究刑事任务,后续对其驾驶证进行吊销惩罚。
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调查创造滕州市博瑞物流有限公司存在公司卖力人任务心不强,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对公司所属驾驶人安全教诲培训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实际培训内容;未及时创造闹事驾驶员在审验经营性道路货色运输驾驶员资格证过程中,未按规定参加干系审验考试等问题。
针对滕州市博瑞物流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责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