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运班线。3月1日起,先行规复临朐至潍坊、临朐至青州、临朐至寿光客运班线车辆运营,逐步规复县内客运班线运营。其他县际以上客运班线视疫情防治和目的地客运站复工情形逐步规复。规复运营的县际客运班线实施站到站运输,严禁在三级以下客运站及中途临时站点高下乘客、装卸行包。
二、公交车。3月1日起,规复运营1路、3路、7路、101路公交车,每条线路投入运营车辆4辆,其他路线陆续投入运营。
三、巡游出租车。全县249辆巡游出租车3月1日起逐步投入运营,区域为临朐县境内。
四、疫情防控期间乘车把稳事变
(一)乘坐公交车辆必须佩戴口罩,合营事情职员做好体温检测等事情,体温超过37.3℃的不得乘坐、搭客人数不能超过核载人数的50%,超员时应屈服事情职员疏导乘坐下一班车辆、搭客间应保持一定间隔。只管即便利用移动支付(如微信、支付宝)和刷卡等非现金支付办法支付乘车费。
(二)乘坐县际客运班车必须实名制购票,主动接管体温检测,体温不能超过37.3℃,搭客人数不能超过核载人数的50%,屈服安排保持安全间隔就坐,中途不得随意高下车。车辆末了两排座位设为留不雅观区,不得随意占用。必须佩戴口罩,未做个人防护的搭客不许可乘车。
(三)搭客有以下情形的,不得乘坐公交、客运班车等交通工具。
①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②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传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打仗史;
③14天内曾打仗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④有聚拢性发病情形的;
⑤有发热或其他可疑症状的;
⑥尚在疫情防控隔离不雅观察期的
疫情期间,为了您和他人的康健安全,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事情干系法律法规。对违反本通知布告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不平服管理,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惩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予以惩罚;对违反本通知布告第四条第(三)项之规定,隔离期间乘坐交通工具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惩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拒不实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予以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深究刑事任务
临朐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日
来源:临朐宣扬 编辑 郑伟 审核 李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