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网南昌5月27日电(时雨)27日,本网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20年,江西省开展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创造并督匆匆整改各种涉危险废物环境问题1046个,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68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4起,抓捕嫌疑人44人,批捕犯罪嫌疑人35人。

九江市曹某等涉嫌造孽网络、处置危险废物案

江西公布袭击危险废料情形违法犯罪十大年夜案例 汽车知识

2020年6月9日23时,长航公安九江分局在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刘佐码头查获一艘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长江沿岸跨省运送不明液体船只,该船只未进行挂靠或备案,也不具备干系资质,造孽从事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转运事情。
6月10日,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司法职员对暂扣船只内的不明液体进行采样送检剖析,定性出两种化合物,分别为乙腈、甲基叔丁基醚,共38.48吨。

2020年6月11日,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备案侦查。
2020年12月,九江市浔阳区法院判处曹某有期徒刑9个月,惩罚金10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个月,惩罚金5万元;判处蒋某有期徒刑7个月,惩罚金4万元。

峡江县孙某等跨省造孽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罪案

2020年5月25日,根据群众举报,吉安市峡江生态环境局司法职员在一废弃养猪场创造有人通过开挖池塘造孽倾倒不明液体,经委托第三方处置单位转运处置废液共183.56吨。
通过对该池内废液进行取样检测剖析,剖断为危险废物。
7月,峡江县公安局会同吉安市峡江生态环境局前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深入调查,通过查找运输单位车辆定位旗子暗记点,剖析车辆的运行轨迹,查出另一倾倒点,委托转运处置废液261.04吨。

6月10日,吉安市峡江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峡江县公安局。
12月11日,峡江县公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孙某、陈某等5人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并惩罚金四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峡江县某公司造孽排放含重金属酸性废水污染环境罪案

2020年8月6日,根据群众反响沂江塔下段河中创造有鱼类非常去世亡,吉安市峡江和市新干两地生态环境局开展联合巡查,借助无人机创造两县交界处有一高岭土加工企业向沂江外排废水,外排废水系犯罪嫌疑人从江苏、浙江等地造孽运至该企业池内存储、排放。
对企业外排废水取样检测剖析,剖断为危险废物。
事宜发生后,峡江县政府第一韶光组织干系单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事情。

8月31日,吉安市峡江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交年夜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9人。

铅山县甘某某等跨省造孽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罪案

2020年6月28日,接群众举报,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司法职员在铅山县工业园区,创造甘某某等人造孽处置油状污泥不明固体废物5.43吨,经鉴定为危险废物,造孽处置其它不明固体废物40.07吨,经鉴定为一样平常固体废物。

目前,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涉案职员甘某某等五人现已被刑事拘留。

鄱阳县李某等跨省造孽处置危险废物案

2020年8月2日,根据群众反响,上饶市鄱阳生态环境局与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开展联合现场调查。
经查,2020年4月至5月期间,当地芦田村落庄民李某通过江苏人沈某将外省化工企业工业废水倾倒至鄱阳县饶埠镇蔡家村落一已经拆除养猪场的粪污网络池内,共计约200吨,将约50桶桶装固体工业废渣内上层废液倾倒至凰岗镇珊田村落废弃矿井内,下层固体废渣及存储桶一并填埋至废弃矿井旁空地挖掘的渗坑内,经挖取称重约23吨。

8月12日,根据样品检测剖析结果,上饶市鄱阳生态环境局剖断为危险废物并出具书面见地,县公安局进行备案处理,刑事拘留涉案职员6名,扣押运输车辆2辆,并组织对其他涉案职员进行追捕,深挖其他造孽网络、利用、处置链条。

抚州市东乡区造孽填埋医药废物案

2018年6月7日,根据东乡区王桥镇政府反响,抚州市东乡生态环境局在王桥镇倪家村落老倪家山创造4处造孽填埋不明疑似危险废物点,开挖危险废物总计 504.85 吨;个中2处系赵某等人将湖北医药企业的医药废物转运至东乡履行造孽填埋,共120吨;其余2处相似地块未能证明填埋的物质和填埋行为系赵某等人所为。

2018年8月20日,抚州市东乡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抚州市东乡公安局备案侦查。
2020年12月18日,东乡区公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讯断,判处被告人赵某、官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至两年不等,并惩罚金公民币20000元至10000元不等;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惩罚金10000元;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并连带承担一系列开挖产生用度、转移处置费、环境危害鉴定评估费、环境应急监测用度。

鹰潭市贵溪市冯某造孽处置危险废物案

2020年3月14日,根据群众举报,鹰潭市贵溪生态环境局司法职员创造一炼铝厂在无任何证件手续情形下,利用废铝灰、电容器、铝屑造孽炼铝,截止调查,共造孽处置危险废物6吨。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鹰潭市贵溪生态环境局对该炼铝厂约53吨生产质料废电容器和生产设备进行了现场查封。

2020年5月8日,经鹰潭市贵溪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萍乡市安源区南某某造孽网络、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罪案

2019年10月8日,萍乡市安源生态环境局司法职员在日常巡查时创造一未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危险废物经营容许证等手续的加工厂,利用废弃铅蓄电池提炼铅块。
现场创造12块成品铅块,净重27.98吨。
并于当日下午,对该造孽加工厂依法履行查封扣押。

2019年10月10日,安源区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调查处理。
2020年9月27日,安源区公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惩罚金二万元;赔偿各项丢失307371.44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罪道歉。

乐平市张某等造孽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罪案

2019年5月25日,根据群众反响,景德镇市乐平生态环境局司法职员创造有人在德昌高速公路向桥下水沟造孽倾倒提炼煤焦油废液,约19吨,致使附近河内大量鱼虾去世亡、大量农田被污染、众埠自来水厂停滞供水 84 小时。

2020年7月17日,乐平市公民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五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惩罚金公民币三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二万元;三人赔偿一系列清污、良田规复、污染水体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置及检测用度345906元。

浮梁县造孽倾倒硫酸钠废液案

2018年7月31日,根据群众举报,当地公安派出所现场抓获李某贤等四人在湘湖镇洞口村落的荒山倾倒硫酸钠废液。
2018年8月至9月期间,景德镇市浮梁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公安、审查部门先后5次赴浙江异地调查取证,查实2018年3月3日至同年7月31日期间,累计将浙江某化工企业硫酸钠废液30车共1124.1吨硫酸钠废液运输到浮梁县寿安镇八角井、湘湖镇洞口村落的荒山履行倾倒。
通过对运输槽罐车内的硫酸钠废液检测结果显示,叠氮化钠含量为2096mg/L。

2018年8月1日下午,景德镇市浮梁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备案侦查。
2019年12月18日,浮梁县公民法院已对该案件作出刑事讯断,判处被告人吴某民等6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二个月不等,并惩罚金五万元至两万元不等。
2021年1月4日,浮梁县公民法院再次对该案件作出民事讯断,判处该企业承担生态赔偿和生态修复费共计302.5万余元,并对这次违法行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大众赔罪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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