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个问题,潍坊市进行回答: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号牌灭失落、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该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该审查提交的证明、凭据,收回未灭失落、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

网友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破损的机动车号牌,到潍坊市车辆管理所一楼大厅办理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即可。

收集问政办实事|汽车牌照破损 若何换领 汽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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