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气囊弹不开维权为什么难,难在鉴定机构少到个位数、难在没有国家逼迫标准、难在维权本钱太高。笔者在2017年曾经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过气囊标准及鉴定机构的信息公开,由此可知很多底细。
一、 只有企业标准没有国家逼迫标准,让你维权无依据
2023年9月2日,北京的车主贾师长西席在2020年10月在北京运通博雅4s店买了一辆别克君威,目前行驶了38000公里。据车主贾师长西席表示:今年7月22日雨天地面湿滑,自己驾车在高速上行驶时侧滑失落控,以时速110km/h撞到了路右边的护栏,车辆前方破坏严重,但是安全气囊却没有弹出(车内驾驶员和搭客均系了安全带,受轻微伤)。向4s店反响这个问题后,数据上传了厂家,对第二次碰撞剖析后(没有第一次碰撞的数据),对方表示:是由于碰撞时速率不足,以是安全气囊没有达到起爆条件。对付这个结果自己不认可,希望厂家能够出具一份书面报告,但是被谢绝了。
评价汽车安全气囊是否存在毛病的国家标准一贯缺失落, 只有企业标准没有国家逼迫标准。国家只是于2006年4月出台了3项涉及安全气囊零部件的推举性国家标准,即:1.我局批准发布的安全气囊国家标准有3项,分别是GB/T19949.1- -2005《安全气囊部件术语》GB/T 19949.2- -2005《安全气囊部件安全气囊模块》和GB/T 19949.3- 2005《安全气囊部件气体发生器总成》。它仅规定了单独某一零部件的试验方法等,属于零部件在装置前的试验标准,而不是全体安全气囊集成系统的评价标准,它并不能作为剖气绝囊制造质量是否合格、气囊与详细车型是否相匹配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剖断事件发生后安全气囊是否该当打开的依据,而美国、欧洲、日本却早已有相应的立法。
国家逼迫性标准的缺失落,导致以下三种情形的涌现,一是无法界定汽车安全气囊的质量及其匹配工艺是否合格;二是消费者与汽车厂商因此发生轇轕后,由于标准的缺失落,导致维权调度的事情无法可依,从而使此类轇轕成为投诉处理中的一大难点;三是纵然消费者因调度不成而起诉到法院,法院也每每由于标准的缺失落无法剖断产品是否存在质量毛病,从而使消费者的正当权柄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二、在缺少逼迫性标准的条件下,连可以鉴定的机构都只能用唯一来形容 根据当时质检总局的信息公开答复,全国只有1家省级监测中央可以进行气囊问题鉴定,即:江苏出入境考验检疫局机电产品及车辆检测中央。一样平常而言,不接管个人单方委托且鉴定用度几十万元。在鉴定标准不完善的情形下,纵然通过法律路子申请鉴定也很难得到有效结论。
早在在2009年,四川、河北、天津、辽宁、江苏、江西六省市消协曾经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递交了《关于尽快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的建议函》,呼吁尽快制订并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但直到现在过去了17年,依旧没有任何进展。由于缺少统一的国家逼迫性标准,不同企业对付发生碰撞时汽车安全气囊打开的条件,比如速率、角度等,都有各自不同的规定和解释,“角度不对”、“速率不足”、“没有撞到撞击点”等成为普遍说辞,给消费者维权增加了难度。
新能源汽车的趋势下,未来你的车可能没有变速箱和发动机,但一定会有气囊。裸奔的气囊,在他弹不出来的时候让你维权上天无门,得到的只会是厂家冷冰冰的一句话撞击角度不足或者力度不足,可是人已经去世了、车已经可能撞车渣了。